专项整治重点包括:无照或超范围从事企业登记代理业务行为;为申请登记的企业伪造、变造印章、伪造或违规出具银行询证函等证明文件行为;违反执业规范违规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行为;从事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