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导入文件操作说明:
1. 导入文件供扣缴义务人填写,申报时随同纸质报表交税务征收大厅处理。
2. 导入文件为Excel格式,打开后界面如下:
备注:报告表限200行,如超过200行,需另外填写
3. 分段说明如下:
①纳税人姓名:填写纳税人证券账户卡上的姓名
②证件类型:为下拉选择
③证照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等)的号码,
④证券帐户号:填写纳税人证券账户卡上的证券账户号。
转让的限售股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填写证券账户卡(上海)上的证券账户号;
转让的限售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填写证券账户卡(深圳)上的证券账户号。
①股票代码及名称:填写所转让的限售股股票的股票代码和证券名称。
纳税人转让不同限售股的,分行填写。
②每股计税价格: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填写。
a.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采取预扣预缴方式征收的,股改限售股填写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新股限售股填写该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
b.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缴方式征收的,填写纳税人实际转让限售股的每股成交价格。以不同价格成交的,分行填写。
③转让股数:填写前列每股计税价格所对应的股数。即:
a.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采取预扣预缴方式的,转让股数填写本月该限售股累计转让股数。
b.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缴方式的,转让股数按照不同转让价格,分别填写按该价格转让的股数。
④转让收入额:填写本次限售股转让取得的用于计税的收入额。
限售股转让收入额=每股计税价格×转让股数
①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填写取得限售股股票实际付出的成本,以及限售股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的合计。具体有两种不同情况:
a.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采取预扣预缴税款的,
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转让收入额×15%,直接填入小计栏中
(此时原值、合理税费必须填0);
b.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缴税款的,限售股原值为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合理税费为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②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③税率:20%,下拉选择
④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⑤校验栏必须为“√”;校验栏如为“≠”的,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导入。
4. 录入完成后,保存并修改文件名,文件名命名规则:
扣缴义务人代码(15位)_年月(6位)_顺序号(2位).xls
如:310110132221374_201001_00.xls
―――说明:上述“扣缴义务人代码”指扣缴义务人在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的纳税人代码,年月格式为yyyymm(填写代扣税款发生年月),顺序号为2位(为避免文件名重名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