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吉林省将鼓励农民兴办企业及农村合作社。
《意见》中明确,吉林省将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围绕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扶持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通过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方式,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来扶持农民兴办的公司制企业做大作强。
特别是在放宽农民注册公司非货币出资的领域的同时,农民出资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可冠“吉林”或“吉林省”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