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本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加强世博商标保护的通告
2010-03-29    阅读次数:174     

沪工商标〔2010〕85号


 

    为维护上海世博会筹办期间本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商标法》、《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仓储下列侵犯世博商标权利的商品(以下简称“禁止事项”):
    (一)擅自使用世博会标志的;
    (二)擅自使用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的;
    (三)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禁止事项的市场商户将依法予以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市场商户应履行“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的义务;认真做好对经销商品商标和世博会标志产品合法性的查验工作,并保存进货发票、合同等凭证。
    四、市场主办单位应建立和落实加强世博商标保护的市场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对市场商户违反禁止事项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市场主办单位疏于管理,放任市场商户违反禁止事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
    五、市场主办单位应积极使用《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对违反禁止事项满两次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场商户,应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六、广大消费者应增强世博商标保护意识,不购买假冒商品;发现市场商户违反禁止事项的,应积极向市场主办单位反映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