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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浦东法院受理涉外资银行案件179件 标的额3.1亿元 |
2010-10-14 阅读次数:180 |
10月13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办了“鼓励、引导、规范、保障--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视野下外资银行法律实务研讨会”。东方网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11月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案件专项审判庭至今年9月,浦东法院共计受理涉外资银行案件179件,涉案标的额达3.1亿元。 随着上海浦东金融业的飞速发展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加快建设,各大外资银行纷纷“抢滩”聚集浦东。据介绍,目前,浦东集聚了17家外资法人银行,57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以及58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其中外资法人银行今年上半年资产总额达1.09万亿元,占全国外资银行的72.14%。外资银行对司法的需求以及法治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来高,对浦东法院而言也意味着更大的挑战。 2008年11月,浦东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金融案件专项审判庭,对浦东法院的各类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集约审理。两年来,浦东法院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0109件,涉案总标的达到19.1亿元,审理了一批极具影响力的案件,如全国首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首批汽车抵押贷款信托资产证券化纠纷案、首例银行起诉房贷中介机构阶段性保证案等案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金融审判庭成立至今年9月,浦东法院共计受理涉外资银行案件179件,涉案标的额达3.1亿元,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和集中化态势,除金融借款和委托理财两大纠纷类型外,涉外资银行货币掉期合约、信用证议付、资产证券化等各类创新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的新类型案件也不断涌现。 今天的研讨会上,众多专家、学者及法官围绕“外资银行理财合同法律问题”、“外资银行适用国际惯例法律问题”及“外资银行金融衍生产品法律问题”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涉外资银行金融案件不仅能够起到依法保护涉外资银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于规范金融主体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也有着重大意义,”浦东法院院长丁寿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浦东法院将继续完善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机制,努力提升金融审判能力与水平,积极开展金融决策前瞻性调研,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与保障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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