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海市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45家,注册资本总计42.96亿元。但由于尚处于成长初期,其自身经营和外部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上海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
(一)只贷不存,发放贷款的能力有限。
在央行和银监会的既定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限于“只贷不存”,不能吸收存款只有发放贷款就注定了其放贷能力有限,这导致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在成立初期就可能碰到“无钱可贷”的尴尬。据统计,目前4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计不到43亿元,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贷到不超过资本金50%的贷款,即使用足上限也仅能放出64.5亿元的贷款,相对本市69.5万户独立核算企业的总量,实际能够提供的贷款非常有限。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较小,风险与收益不对等。
国家开展小额贷款试点主要针对三农和中小企业,和“地下钱庄”相比,由于受制于政府严格的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不可能以更为“灵活”的利率放贷,这大大的限制了它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支持的将是农村、中小企业、困难企业,而这些贷款往往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坏帐则可能会抹去近期的全部利润,故发放贷款时不得不作谨慎抉择。
(三)税收政策未能向银行靠拢,利润上很难得到保证。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却是按一般的公司待遇缴税。即银行业的所得税是按存贷利率之差来征收的,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却是对贷款的全部利息收税。小额贷款公司又大多以中短期贷款为主,周转速度快,因此缴的营业税也就特别多。
(四)转制要求高,能转成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能不多。
按有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方向是或者接受批发贷款,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许多投资者正是冲着这块金融牌照才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但根据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一系列要求,改制的要求近乎苛刻,特别是其中“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60%”的要求,根据长三角地区的经济结构,上海乃至江浙等地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二、对于上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几点建议
(一)深入推行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
鉴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定位是“支农”和“支小”,故大部分小贷公司都设立在市郊,开设在中心城区的只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分布不平衡。但中心城区依然有大量的中小企业有着急切的融资需求,因此建议可以适当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并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合理配置不同区域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
(二)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是可酌情扩大融资范围。对运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逐年适当放宽其融资比例,或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给予差别对待。二是给予融资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合作平台,完善借款对接机制,利用金融机构的充足资金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三是通过增资控股增加资本金。此外区级政府也可以注入一部分扶贫资金、支农资金,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规模。
(三)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出台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在调研中有些小额贷款公司认为目前国家对农信社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也对商业银行、农信社从事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有很多扶持政策,但同样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却不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如果政策再不做出一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迫于生计,很可能会通过变相集资、洗钱等方法减轻负担。因此,我们可以效仿江苏地区的做法,对小贷公司的地方税减半,以减轻小贷公司的负担;或者根据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经营达到一定时间后,从中挑选优质企业,允许其开展存款业务。
(四)大力发展金融创新,缓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压力。
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放贷的去向大多不是为了发展农业或者扩大再生产所需,而是企业因为未能及时收回因收帐款而面临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寻求短期贷款。因此,建议可以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加大对金融服务行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结算、保理、缴款提醒等新兴行业,这样能够有效帮助中小企业加快资金流转速度,既能够缓解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压力,又能够把钱贷给处在扩张期的企业,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管。
建议由金融办作为牵头部门,建立由银监局、人民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监管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各自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如工商部门负责登记事项、信用监管、年度检查、合规经营等方面。公安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相关资料留案备查,配合其他部门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小额贷款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等。银监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人员从业资质进行把关,监测小额贷款公司与其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关联情况,查处双方合作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督查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林蔚 陈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