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投资方名称
申报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方企业名称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表;
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投资方企业名称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合同、章程修改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境内投资者须提供企业主管部门、或资产所有部门、授权经营管理部门关于投资者更名的批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方投资者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投资者更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境外投资者须提供投资者资产所有者或董事会关于名称变更的决议、投资者变更注册登记的证明、投资者更名后的注册登记证明及公证、认证证明;
7、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8、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9、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备注:外经贸委(外资委)所须材料 资料提供: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