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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原知名主持人王梓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2年
2011-01-19    阅读次数:226     
上海原知名主持人王梓职务侵占案近日终审落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梓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侵占公司资产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故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

  收购之际关停公司

  2005年6月,王梓与丁某、刘某共同出资 万元,在本市50注册成立了上海森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森奥公司),从事互联网智能定向广告业务。此后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曾被多家风投机构看中,愿意出数百万美元投资,但因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投资事宜搁浅。

  自2007年4月起,王梓担任森奥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和管理。同年10月,由王梓介绍的上海华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禾公司)在考察后打算投资收购森奥公司。此时丁某也通知王梓她将介绍新的投资人在同年11月中旬前往公司考察,同时丁某对王梓所称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一事表态,称其个人可以垫资缓解。但不料, 王梓却在11月12日擅自关闭森奥公司,并遣散员工。

  骗朋友帮忙出假收条

  得知此事后, 刘两人都丁、表示不满,就在他们追查载有森奥公司软件资源、客户资源以及大量数据库资源的服务器与电脑的下落时,王梓声称他已将这批设备以17万余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北京的“水晶石”公司,还说他已将这笔钱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等公司开销。

  不过实际情况却是,王梓在擅自关停了森奥公司后,即安排森奥公司员工暗中将这批设备搬入其新设立的、也从事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上海天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天澄公司)使用,同时他还安排这部分员工继续在此工作。而不久后即2008年4月,天澄公司便从华禾公司成功融资近百万美元。

  在丁、刘两人的一再追问下,直到2008年5月王梓才提供了一张由上海众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众驰公司)出具的购买上述设备的假收条,该收条的笔迹明显是王梓的,虽然加盖了众驰公司的公章,但实际上该公司从未真正购买过上述设备,而是王梓骗众驰公司的朋友帮忙加盖的。

  案件非普通民事纠纷

  此案被曝光后,一时引发各方关注。去年9月,王梓被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王梓不服提起上诉。

  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梓一方与报案人刘某、丁某之间的最大争议是王梓自行收购公司设备是否构成侵占公司资产。

  报案人认为,王梓侵占的不仅是自买森奥公司设备的差价,更重要的是以这些设备为载体的无形资产。王梓的天澄公司成立后不久即融资近百万美元,投资者看中的显然不是那堆设备,而是森奥公司研发和积累的巨额无形资产。因此报案人要求追究两方面的侵占责任,即公司设备的差价和价值数千万元的无形资产。

  王梓及其辩护人则认为,虽然王梓对丁、刘两人有隐瞒,但以17万元购入上述设备资产是公允的,是股东之间对公司财产处置上的争议,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并不构成犯罪。

  此次终审,法院认定王梓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对于报案人提出的森奥公司数千万无形资产被侵占一事,本次判决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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