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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商局六项措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
2011-01-31 阅读次数:221 |
2010年,南通工商局把“就业帮扶”作为工作重点,围绕振兴南通经济与构建服务型和谐社会大局,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多渠道,多方位帮扶就业再就业,取得可喜成果。 一是开通“创业带动就业”绿色服务通道。开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绿色通道,实行登记、审核、发照一站式服务,由专人负责接待创业者有关注册登记方面的咨询和办理。对创业者进入绿色通道办理的事项,当场能办结的事项即时办结,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创业成本。 二是对创业者实行“三公开”制度。即电话公开,专门开设了创业者绿色通道服务专线电话,专人接听、专人答复;工作流程公开,在办事大厅设置公示栏及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指南,发放到创业者手中;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公开,做到创业者要求办理的事项有专人负责、全程关注。 三是联合劳动部门办好创业培训班。加强与市就业服务中心的配合,搞好年度创业培训;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各自掌握的创业者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创业者存在的困难,商讨解决困难的办法。通过重点帮扶和跟踪服务,全年实现就带动就业1500余人。 四是对创业者实行“贴心两制”服务。实行登记首问责任制度,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受理人员热情、快捷为其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事宜,并对咨询的有关问题依法、认真、准确地回答;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对重点企业在登记注册方面遇到的问题,遵循提前介入、参与论证、政策引导、完善方案的原则,实行预约登记,由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实行全程服务。 五是全面推广企业做大做强延伸服务。向创业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手把手完善资料,建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创业者树立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避免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纠纷。提供商标注册申请绿色通道,指导创业者树立品牌意识。 六是实施行政指导和预警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创业人员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性、社会危害后果轻的,首次不予行政处罚,而是开具行政执法提示单,限期责令改正;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如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促其合法经营。通过实施行政指导和预警制度,减少创业人员的创业误区,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创业成本提高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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