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11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预计2011年公司需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贷款及其它融资业务。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下称:龙南和利)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龙南和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申请办理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龙南合利另一自然人股东张修江也将以其控制持有的上海立骏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三、同意设立代理记账公司-广晟有色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班子洽购公司办公楼的议案:购买的房产总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资金由公司自筹及向银行按揭贷款解决。具体情况待签订相关购置协议后再行披露。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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