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
178 |
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 |
商务部 |
|
179 |
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
商务部 |
|
180 |
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 |
商务部 |
|
181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 |
商务部 |
|
182 |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
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
|
183 |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
|
184 |
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 |
商务部 |
|
185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 |
|
186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商务部 |
|
187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
商务部 |
|
188 |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 |
商务部 |
|
189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
商务部 |
|
190 |
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 |
商务部 |
|
191 |
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 |
商务部 |
|
192 |
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
商务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