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办会同有关区县严格审批管理、加强支持服务,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推动其成为服务区县、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生力军”。
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自2008年8月启动以来,至2010年底已有58家小贷公司获批筹建。其中,52家小贷公司已正式开业,注册资本总额52.56亿元。已开业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043笔、173亿元,贷款余额3550笔、65亿元,其中面向“三农”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共计43.5亿元,合计占比67%。小额贷款公司日益成为服务区县、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生力军”。
主要做法:
一、做好公司设立等日常审批工作,严把准入关。市金融办牵头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联合验收、联合培训、联合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作用。各区县从无到有地建设起一支“有知识、重实践”的管理队伍,从主发起人等出资人的遴选把关、申报材料的预审、开业前的预验收入手,切实承担起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职责。
二、强化开业后的后续管理,加强对区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做好小贷公司经营数据统计分析,及时了解经营动态;开展从业人员、逾期贷款、银行合作等专项调查,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完善小贷公司设立、变更、跨区经营申报流程并编制申报材料模板,编写《小贷公司试点工作指引》(第四版),就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流程、审核要点、人员培训、验收标准、工商登记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草拟《上海市区(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开展各区县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服务扶持小贷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出台《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修订版)》,在提高主发起人持股比例、跨区域经营、引进境外投资者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二是指导区县制定政策加大服务扶持力度。目前多个区县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租房补贴、贷款贴息、贷款损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给予辖内小贷公司财政支持。三是配合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协调解决小贷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列支问题。四是积极联系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等,协调解决小贷公司融资难问题,已有上海银行等5家机构与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至去年底,累计有33家小贷公司向银行融入资金14亿元,同比大幅增加。五是会同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积极推进小贷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协调推动小贷公司接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权籍查询系统,及时、准确了解房屋抵押状态;正积极争取小贷公司尽快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防范贷款风险。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拥有会员单位49家,其中小贷公司43家,担保公司2家,律师事务所3家,行业协会1家;已召开会员大会三次、理事会五次。协会主动服务会员,已开展各类培训数十场,累计培训从业人员逾千人次,正着手开展小贷公司内部制度、合同、凭证等文本的规范统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