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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上海推动创新转型的重要一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六个着力”,努力做到“五个更加”,大力弘扬上海世博会精神,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进一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力争在服务上海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强市场监管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绩,在完善法治工商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取得新进步,在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为上海“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按照更加自觉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推动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大力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支持传统老企业改制重组和转型升级,积极鼓励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发展,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限制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大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支持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电子支付企业等金融机构发展,鼓励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金融资讯、缴款服务等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发展,推进股权出资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债权出资登记。鼓励相关企业向陆家嘴-外滩金融贸易区、虹桥商务区、张江高新区、临港航运服务聚集区、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闸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以及本市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集聚。
大力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发挥浦东先行先试优势,研究出台并组织实施一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攻坚。改革企业登记办法,研究探索商事登记管理创新。
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优化企业设立并联审批流程,推进市区两级审批平台对接,实现审批信息互联互通。拓展为公众服务的并联审批网上办事功能,推出网上企业登记服务,实现“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提交、限时办结”。结合企业并联审批工作要求,探索在浦东新区和其他条件成熟的区域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直接受理登记,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项目导向,以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建立健全工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深入了解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企业创新、改革、调整和发展。
扩大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市场准入和工商登记注册范围。积极梳理本市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门类,形成《新兴行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意见》。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改革重组,服务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引导国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引导有条件的国企逐步向生产性服务企业转型。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支持建立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进一步做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工作,继续推进境内自然人在浦东新区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登记试点工作,适时将相关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
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家乐、农机服务、土肥植保服务等业务。大力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制定发布《上海商标中长期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开展著名商标的培育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海外商标注册和维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筹建上海商标展览馆,搭建上海商标的宣传教育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广告行业发展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发布《上海广告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指导推动行业组织拟定广告行业地方专业标准,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的服务职能,积极打造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融资服务平台,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帮助企业化解融资困难。
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培育发展航运、融资租赁、产权、技术、文化经纪人,促进本市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海洋运输、船舶交易、航运经纪,以及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调研,联手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本市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以及便民利民的合同示范文本。
二、按照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办博经验,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效,明确重点整治地区和重点查处内容,集中开展执法行动。开展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售假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保护奥运会、世博会和亚运会标志专有权及特许商品,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配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冒汽车配件商品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经营行为等。集中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有震慑力的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召开全市商标发展与保护经验交流大会。加强长三角和华东地区商标保护联动协作,整合执法资源,完善商标监管长效措施,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分类监管的办法,加强对重点业态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在乳制品经营单位中推行索证索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研究制定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总结供博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完善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认定工作。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房地产市场、主副食品市场、医疗保健等与民生有关的领域,严厉查处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深入调研反垄断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巩固完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综合治理机制,重点整治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美容服务、教育培训、出入境中介、房地产、收藏品、保健用品等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探索建立大众媒介广告信用评价指标,促进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
综合运用打击、防范、预防、宣传等手段,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机制作用,建立查办传销和违规直销案件事前报告制度,严查大案要案,始终保持严打传销的高压态势。探索实施直销企业分类监管,严格规范直销。
大力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实现“以网管网”,依法查处网络交易欺诈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技能培训,探索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积极做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准备工作。
积极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市建筑市场、运输市场整顿和监管,全力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
认真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加大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等各类违法行为。指导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建立经纪人执业信誉档案,加强行业自律。
加强对展览业的监管。完善展览场馆备案制度,试行工商所“一展一岗”的驻场监管方式,打击虚假招展、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引导展览企业自律经营,进一步规范本市展览市场秩序。
加强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管,参与制定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并规范现货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制定风险防范管理预案。
推动建立经济小区和商务楼宇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式方法,继续清理并整治“三虚”企业。研究将严重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推动构建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社会信用监督与惩戒机制。完善预警企业和重点、热点行业的监管制度,以主体资格产生缺陷或经营行为存在异常情况的预警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远程行政指导试行工作。
认真实施《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加强企业诚信守约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合同欺诈等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化相对集中的拍卖监管模式,探索创新网络拍卖备案及监管方式,建立网上实时拍卖监管机制,规范网上拍卖行为。
三、按照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履行职能到位,切实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稳定物价保障供应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农副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主副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主副食品消费安全;支持农商联合、产销对接,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加强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市场食品安全流通信息监管系统。
将世博会期间无照经营整治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协调建立市级层面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无照经营疏导新途径、新办法,实现无照经营总量继续下降、高危无照经营基本消除、重热点无照经营明显下降的目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对利用地下空间、闲置厂房等作为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户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不发生因无照经营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公众事件。
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提高12315热线受理处理和综合统计分析的能力,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评价12315热线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和联络点网站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消费教育和宣传。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机制,倡导消费争议的先行和解,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继续探索和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突出重点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育引导和行业规范。
推进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程信息化监管。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建材、汽车配件、手机、服装、家用电器、一次性塑料餐盒、消防产品等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和“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 2011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平安集贸市场”的立项工作,深化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强化对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结合消费的重点、热点行业,适时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和落实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创业就业环境,鼓励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按照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完善法治工商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坚持行政执法、行政指导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的服务、指导和宣传教育功能,构建以事前防范为主、以建立企业诚信为基础、广泛应用信息化手段的长效执法机制,增强工商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定位;梳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有的监管职责、服务举措,拓展行政指导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运用,制定并落实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配套措施;修订完善工商管理行政指导文件,优化行政指导程序,完善行政指导格式文书,合理确定行政指导工作在行政执法质量测评中的比例,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指导监督、考核和风险防控机制。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
加强执法监督。以纠正和防止“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探索建立举证式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制度、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审查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员、听证质证等行政复议审查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汇编常用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市局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汇编系统内部有关行政执法的制度。
注重市场监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融合,积极动员、引入社会力量配合参与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守法经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抓手,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改进执法办案工作考核办法。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通过综合考量案件类型、新类型案件数、重点领域案件数、错案数等,设置相应的参数,探索科学化、精细化、度量化的执法办案考核体系,进一步发挥考核机制的评价、指导、规范和提升作用。
大力加强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执法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按照更加严格锻炼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商部门自身建设,夯实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争取90%以上的分局和20%以上的基层工商所(队)成为“上海市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全面总结世博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将其转化为加强工商系统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形成“工商党建”的品牌项目,提高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参观学习、纪念活动和文体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履职水平。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完善网络培训机制,拓宽培训渠道。继续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研讨班,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先进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方法,提高正确决策、组织指挥、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的能力。继续开展全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工商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认真总结全面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实行常态化管理,增加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对工商行政管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执法办案事项、市场监管事项的电子行政效能监察。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上岗力度,逐步扩大竞争上岗范围,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初始提名方式,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前期酝酿制度,探索建立差额推荐考察干部等制度。
全面推进基层工商所建设从“小局大所”向“精局强所”转变,构建完善全覆盖、标准化、长效型的基层建设工作体系。开展第三轮工商所等级标准评定工作和检查支(大)队达标创建活动,统一规范检查支队的组织模式,提升履职能力。
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完善窗口服务质量网上测评系统,继续做好本市“纠风在线”网上测评、网上投诉问题实例的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探索建立问题实例调查处理监督检查考评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加大对基层所(队)政风行风的测评和督导力度,不自满、不懈怠,力争全系统政风行风测评继续保持良好成绩。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上海世博会精神,坚持和发扬全市工商系统在办博过程中形成的好思想、好作风和好的道德风尚。根据本市创建文明行业的评审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各项台帐,加强自我评审和整改,按时完成申报程序,继续保持工商系统“文明行业”荣誉。全面启动新一轮(2011-2012)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善领导机制,创新评估机制,探索监督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化管理,推动工商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上海工商》杂志等系统内各类刊物、简报的质量。建立系统新进办公室文秘人员的公文管理培训和挂职学习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继续积极有效做好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调研工作,围绕工商行政管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管等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咨询建议,加强政策储备。
进一步拓展现代信息技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抓紧完成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改造,推进电子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初步建立业务数据质量评价系统。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做好重要档案的归集整理工作,做好档案查阅的服务工作,完善电子档案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利用和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系统预算内外的资金管理,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