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间,刘某等人注册成立了投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多家公司。他们在未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注册成立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出售未上市公司股权,谋取非法利益6300余万元。刘某等人大量印制未上市公司的宣传资料,许诺高额回报,甚至还多次通过电视等媒体进行对外宣传,使不明真相的群众难辨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