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0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和台湾同胞定居证,自2月21日起停止收费。2011年1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领取上述两种证件,并缴纳10元人民币证件费的市民,即日起可凭发票至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两楼10号窗口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