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3月1日)起至6月30日,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进行2010年度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工作。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名称中含有原行政区划字样的,应换发营业执照,再参加年检验照。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滨海新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及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由外省市迁入滨海新区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需自2011年3月1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参加2010年度年检验照。网上年检可登陆市工商局红盾网官方网站(www.tjaic.gov.cn)进行申报。
据了解,法定住所在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商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中含有原行政区划“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字样的,均须规范行政区划,换发营业执照。凡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先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换照后再参加年检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