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首批三家企业近日获得试点资格。
为提高试点工作效率,市金融办、商务委、工商局颁布了有关《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建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并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培训工作。同时,有关部门明确了试点企业优先原则,即在境内有股权投资经验并在中国成功退出者优先,与政府引导资金、国有企业等境内资本合作者优先,有高新技术投资经历并拟投资于新兴战略产业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