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昨天联合公布了2010年侵害消费者权益10件典型案例,向无视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敲响“警钟”。
据悉,去年工商部门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10件典型案例分别是:上海杨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虚假食品标签案;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虚构中奖名额案;上海江南同仁汉方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同仁餐饮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汉方足部保健馆欺诈消费者案;上海竺清茶坊雇佣他人拉客强制消费案;上海方舟健身中心虚假宣传及擅自使用世博标志案;三得利(上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夸大宣传案;徐顺生无照销售假冒翻新燃气热水器案;费海涛网络销售“二手翻新机”冒充新机案;上海禄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上海科齐电子有限公司利用网络销售假冒“LG”液晶显示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