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09年2月,市工商局出台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允许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适用对象: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受理机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政策依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沪工商注〔2009〕49号)
咨询渠道:登陆上海注册网网站(http://www.songlei.cn)或拨打34222228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