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9项登记变更需换证
2011-03-26    阅读次数:216     
国家邮政局24日对外发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明确规定已经依法申领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其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许可证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指南》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办理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以及办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指南》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变更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其中,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办理多个事项变更的,以其中最长办理时限为准。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