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收取业主的1000万元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却为公司老总注册个人公司提供了便利。日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公司千万元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以及640余万元公款的原北京斯博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王民杰,因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根据指控,今年55岁的王民杰,于2005年5月,利用担任北京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将该公司收取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注册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润泽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外,王民杰还于2006年7月,将公司资金64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润泽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非法占有。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王民杰在法庭上均表示不予认可。王民杰称,对于公司曾经代开发商收取的千万元契税和维修基金是否入账,他并不清楚。而对于640万元的公款,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说:“由于当时我们公司的帐目有些混乱,没有及时弄清楚。”
据悉,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