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致信上海工商部门,感谢工商普陀分局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假冒“Honeywell”和“Genetron”空调制冷剂,切实保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来信写道:“首先,在准确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普陀分局于2010年12月对假冒产品的销售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并处以罚金128万元人民币,实属同类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中绝无仅有的典型案例。其次,普陀分局率先尝试追踪已经被销售出去的假冒产品,据悉,这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亦尚属首次。再次,普陀分局对本案中涉嫌触犯《刑法》的当事人,进行另案处理,已移送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般来说,一个针对商标侵权的行政执法案件,能做到上述三点中的任何一点已属难得,然而,通过普陀分局专案组的努力,本案却让一切成为现实”。
2010年9月,上海市工商局普陀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办的匿名举报信,反映在辖区武威路某仓库内存有假冒“Honeywell”品牌制冷剂。接报后,该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案组,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并与霍尼韦尔公司取得联系,在该公司技术专家的协助下,对举报地点迅速地进行了检查。同时,由于涉案假冒产品系危险化学品,该分局从保护企业、消费者的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出发,根据办案过程中掌握的线索,遍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天津和江西等省市,彻查案件涉及的所有假冒产品供销网络,及时追回了已被售出但尚未使用的假冒“Honeywell”和“Genetron”的空调制冷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