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虚报注册资本罪案件。安徽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取虚假手段,由中介公司注入资本,在获取新的工商登记后,钱款由中介公司转出。
虚晃一招身家骤然大涨
上庭的是某汽车公司的董事长杨某,今年58岁,初中文化。公诉机关指控,该公司为了能够顺利进驻包河工业园区,于2009年5月27日申请工商登记部门,变更注册资本,由原有的30万元增资到1000万元,公司股东杨某和其他两位股东事实上并没有实出资,而是由杨某委托中介代办“增资”。后来一家中介公司“注资”970万元,在骗取工商变更登记后,中介公司就将这笔钱款全部转出。
庭审中记者得知,这家公司是在合作伙伴的告发下落马的,当时公司准备出让部分股权给对方,但迟迟没有办理,去网上一查工商登记,发现了问题。辩护律师说,目前该公司净资产已有1176万元,当时是急于工作效率而走的“捷径”,虽有虚假出资文件,但有实质经济基础,并非空壳公司,希望可以从轻处理。
虚假出资中介难辞其咎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活跃着一些不法工商代理中介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就是虚报注册资本,替客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这种中介公司有两套虚假注册方式,一种是通过中介找到专门负责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即高利贷,先向要注册的公司注入资金,待成功注册后再抽走资金,并收取高额利息;另一种是根本没有注入资金,通过伪造验资证明、银行印章、会计事务所印章等手段骗取工商注册登记。本案中工商代理中介公司采取的是第一种方式,在这一进一出中获利3.5万元。
记者在互联网一搜索引擎上输入“工商注册代理公司”,共有200多万条搜索结果。“经工商局核准”、“代办省市区各类工商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为您解决3万元至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等企业执照注册过程中所能遇到的所有疑难问题”等诸如此类的广告语,比比皆是。
形式内容分离审查存在漏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登记中,按规定只审查形式,不对验资报告等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实质内容上的审核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负责。“这种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分离独立的方式,难免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专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合法的验资机构可先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验资机构每出具一份验资证明,就在工商部门备案,以供工商查询核对。(通讯员 陈永骜、张兰、玥玥、记者 朱敏)
资料链接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