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对78名个人、10家企业公开限制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及在星级以上酒店消费等行为均在限制之列。
在新闻发布会上,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林勇等78名自然人,以及隆标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阮建荣)等10个单位的名称、住址、欠债金额等信息进行了公开曝光,同时对这一批被曝光被执行的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台州法院执行网还将公布这些单位和个人的具体信息。
据了解,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
另外,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即日将在消费场所张贴这些“老赖”的信息,也将这一限制高消费令送传被执行人。同时,市民如果发现这些“老赖”有高消费行为,也可致电对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88533081。具体内容市民还可登录 www.tzcourt.cn台州法院执行网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