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浦东新区分局:
现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临港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临港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浦东开发开放,以及促进“三区三港”联动和临港产业园区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为上海综合保税区、临港产业园区以及当地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对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直属机构作如下调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外高桥保税区分局更名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机构级别为副处级;增设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临港分局,机构级别为副处级;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洋山保税港区办事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现将综合保税区分局和临港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综合保税区分局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上海综合保税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要求,负责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三港三区”联动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综合保税区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2.企业注册科
3.外高桥保税区监督管理科
4.洋山保税港区监督管理科
另增挂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监督管理科牌子,具体业务授权或委托工商机场分局浦东机场工商所办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综合保税区分局行政编制为31名。
综合保税区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由工商机场分局相关人员兼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规定配置。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核定。
二、临港分局
(一)主要职责
根据浦东开发开放以及临港产业园区、临港城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要求,负责临港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临港分局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监督管理科
2.企业注册科
(三)工商所
临港地区设3个工商所: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临港分局泥城工商所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临港分局万祥工商所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临港分局申港工商所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临港分局行政编制为68名,其中,分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工商所行政编制54名。
临港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和工商所领导职数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规定配置。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核定。
三、综合保税区分局和临港分局所需人员编制由工商浦东新区分局内部调剂,其人、财、物的管理按照工商浦东新区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