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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查获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案
2011-08-17    阅读次数:213     

  投资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求50万元,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嘉兴海盐西塘桥人徐某和朱某也有“聪明”办法,向他人买一个“空壳”公司,然后堂而皇之当起了老板。近日,海盐工商部门在企业年检中,就查获了这起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案件。

  今年1月,徐某和朱某想合伙开办一家有限公司,可苦于无法筹集50万元的注册资本。当他们得知西塘的陈某有一注册资本50万元的营业执照需要转让,遂与陈某联系。徐某和朱某在明知公司原有的50万元注册资本已被陈某转移的情况下,为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与陈某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股权以0.6万元超低价转让给徐某和朱某,同时在提交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中仍报注册资本50万元,在公司章程中虚假表述“徐某货币出资40万元,朱某货币出资10万元”,并取得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万元的营业执照。

  徐某和朱某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海盐县工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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