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牌无照经营被称为是城市管理的一大“痼疾”,也是滋生食品、药品卫生等安全隐患的主要途径。为遏制无照经营现象,深圳市曾于2005年和2007进行过两次全市范围内轰轰烈烈的清无行动,据统计,两次清无行动共取缔无照经营10多万户,在高压政策下,有超过2万户的无照经营者自行停业。
近日,在深圳市政协五届七次常委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淑杰不无担忧地指出,“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到2010年,无照经营现象再次复燃,无照经营数量几乎恢复到两次‘清无’活动前的数量。”
作为分管全市市场监管注册业务的领导,王淑杰认为,无照经营之所以在深圳死灰复燃,主要是由于大量违章建筑、外来人口较多、前置审批门槛过高、办照手续繁琐以及税费负担较重等因素造成。
八成无证无照经营户分布在原特区外
“据统计,全市各种无证无照经营户超过13万家”,王淑杰说,这其中80%分布在原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80%处于违法建筑内,80%从事小商业、小饮食业和其他服务业,80%的从业人员为非户籍人口。她指出,绝大部分无照经营都是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投资能力不强、经营规模很小,基本上是弱势群体或基层群众。
王淑杰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的无照经营者是属于谋生型的,即为了养家糊口,为了在城市里谋得立足之地,做一些小本生意,生存状况十分窘迫。而她同时分析认为,有些无牌无照是由于本身的经营场所处在违章建筑中,因此从政策规定上就办不了营业执照。
王淑杰认为,对于无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为了解决深圳市大量违章建筑问题,遏止违章建筑不断泛滥的势头,虽然于法正确,但是于理不通。她说,以宝安、龙岗两区为例,据保守估计,80%以上的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如果此类房屋一律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则后果可能是这两个区会沦为一座死城,
“部分居民服务业可不办理营业执照”
如何解决无牌无照现象,在“法”与“理”中找到一条合适的路径?王淑杰认为,对于从事小餐饮、缝纫、修理、小旅店等规模较小和微利的行业,可以考虑实行社区备案制。据了解,此类经营行为从事的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在社区中有稳定的需求,“完全禁绝这些经营行为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她指出,这些人都是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单一地采取取缔、清除等管理方式,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群众生活。
“针对这类行为(社区个体经营),可由市场监管部门与社区共同确定备案服务点,实行备案管理。而推行社区经营备案制的可行性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中找到依据。
个体工商户应免于登记
据王淑杰介绍,个体工商户强制登记制度使得大量原本无须进行商事登记的行为被要求强制登记,使得个体工商户登记对象变得异常复杂和庞大,既在无形中给个体经营者增加了不必要的经营成本,又导致了大量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还耗费了大量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引发许多不和谐现象,治理效果十分不理想。
对此她建议,对自然人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商事登记机关逐步豁免其商事主体登记。而可以豁免商事主体登记的自然人经营者,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可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如经营项目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许可审批的,纳入经营资格证明体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审批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王淑杰表示,实行个体工商户免于登记,有利于降低个人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尤其有利于增强初步创业者的生存能力,既为经济较困难的市民提供了养家糊口的渠道,也为创业投资行为提供了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