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的全市服务业大会上,宁波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28条政策,意在推动宁波服务业发展。市委书记王辉忠提出,要力争用5到10年,把宁波建设成服务经济强市。
这28条政策的中心,是扶持本地服务型企业、吸引更多外地优秀服务业企业和人才。
宁波6个区的服务业
定位都很“个性化”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宁波根据目前已有的服务业区块特色,制定了以海曙、江东、鄞州、江北、北仑和镇海为核心,以余姚、慈溪、杭州湾新区为北翼,象山、宁海、奉化为南翼的“一核集聚、两翼协动”的格局。
海曙、江东、鄞州、江北、北仑和镇海,由于地域特色不同,服务业的发展定位,也都是“个性化”打造。(如图)
企业注册“分期付款”
首付20%余款两年内支付
比如在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上,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时,各部门一律不能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出资的最低限额,并允许分期付款,注册资本可以采用首付20%,其他部分两年内缴足的形式支付。
以“宁波市”冠名服务业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降到50万元。
文广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进行市场化经营的,放宽市场准入。
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商贸、商务中介、科技信息、现代会展、文化创意等八大生产性服务业和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两大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四大服务业新业态,在行业准入、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鼓励“总部经济”
一次性补助200万—600万元
《意见》中还提出了对服务业企业的具体补助奖励办法等。
为了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及其地区服务业机构、全国100强企业高端服务业机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或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按照注册资本下限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大型服务业机构落户宁波市级服务业产业基地的,购建自用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块钱给予一次性补助。
新引进的室外企业集团总部,报批后可给予3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服务业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买壳上市,并把总部迁到宁波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奖励。上市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递增10%以上的部分,留存地方的那50%,以项目补助形式奖励企业。
服务业企业之间的合并、分立、兼并等过程中发生产权、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如果被认定是高新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副总以上没学历有能力
直接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
《意见》中提出,对服务业企业聘用的国内外领军人物,参照引进高层次归国人员、全球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奖励和扶持。
对优秀博士后等高技术人才、特殊人才发放的奖励,报经省政府认可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能引领行业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对经过资格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学历、资历,直接申请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