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方面了解到,东莞市工商局自2011年10月1日起,在全市34个登记注册大厅全面实施现场签名制度。
据悉,近年东莞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快速发展,在方便企业办理工商业务的同时,出现了伪造投资者签名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行业管理秩序的问题。因虚假签名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逐渐增多,给工商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现场签名制度是对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以及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而实施的制度。
具体做法是:新设企业投资人、个体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的拟任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转让方和受让方,新增投资人以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出质人,应当持第二代身份证到登记窗口现场签名并进行现场拍照,并在《现场签名备案卡》上签名。
实行现场签名制度,将有效遏制中介机构或相关申请人虚假签名的行为,保证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捍卫投资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积极秩序。上海注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