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南昌个体户为逃避非诉执行义务而变更工商登记
2011-10-24    阅读次数:437     
在涉及个体工商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法院一般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将个体工商户列为被执行人。近年来,江西南昌市东湖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个体工商户户主利用变更工商登记耗时短、审核宽、费用低的特点,恶意将原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变更为其他名称以制造原单位已注销的假象,从而规避执行义务。笔者2011上半年所办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已有2件属该种情况,该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权威,也不利于非诉执行工作的开展。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该院建议:一是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法院即可将个体工商户及其户主的信息通报给工商部门,工商机关可依据法院所通报的信息对个体工商户及其户主在变更、注册方面予以规制,以敦促其更好的履行法定义务;二是申请人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申请时,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户主列为被执行人;三是法官履行好释明权,多向个体工商户的户主宣讲法律及政策,敦促其及时履行所负的法定义务。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