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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对个体工商户来说可谓双喜临门。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实施,取消了注册资本金等诸多限制;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也大幅提高到每月5000-20000元。“个体工商户将迎来大松绑。”在同日举行的济南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上,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减税还是新条例,对个体工商户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同时也有市工商联会员呼吁,“门槛降低了,监管也要跟上,避免出现恶性竞争。”
边减税边松绑
一天连出
两大扶持政策
“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11月1日,在济南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上,一位来自槐荫区的代表告诉记者,又是减税,又是降低门槛,在他的记忆里,像《个体工商户条例》这么宽松的管理政策,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自11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取代足足“暂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只要法律不禁止,尽可以进入”,同时开始启用新版个体营业执照并取消有效期限,只要不被吊销,经验照后一直有效。
新规中,“取消”、“放宽”等字眼随处可见,对个体经济“松绑”的力度显而易见。济南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更低的准入门槛,将极大促进未来个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结构性减税获突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从11月1日起大幅提高,其中增值税起征点至每月5000-20000元,此前为2000-5000元。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个体工商户的税负将进一步降低。
在此之前,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九大政策措施,被视为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信号。
门槛降了虽好
但监管也应
迅速跟进
11月1日,记者致电山东省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已经下发,但山东仍在等待最终确定的增值税起征点通知,“此前济南增值税的起征点就是5000元。如果此次按照最低点5000元征收,对于济南个体工商户而言起征点就没有变化;如果此次按照最高点20000元征收,许多个体工商户将从此免缴增值税。”
据了解,在11月1日之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每月2000-5000元,济南具体执行的是最高5000元免征额。
随后,记者致电山东省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尚未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的相关文件,“济南目前执行的营业税为每次100元,每月5000元,也已经是最高标准。”
月嫂保姆等家政企业
免征营业税
据山东省礼仪庆典业商会会长李全德透露,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年会上,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为了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月嫂、保姆等员工制家庭服务行业将免征营业税,“这是继福利工厂之后,国内第二个享受免征营业税的行业。”
山东省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新优惠政策。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
通知中所称的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只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半年以上合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员工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均属于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