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之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照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办理流程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审核后开缴款书给纳税人。 3、纳税人将税款缴纳入库。
相关政策 1、《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受理部门 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四、“税务登记号”指税务登记证件上“国(地)税沪字…号”的“字…号”之间15位码;“电脑编码”指由本市税务机关计会部门赋予企业的代码。 五、“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 七、“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八、“开户银行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九、“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本市税务机关计会部门的税票上的“注册类型”填写。 十、“销项”部分“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合计”栏的填写口径,为应征增值税的所有货物和应税劳务,包括出口先征后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等。其中“销售额”栏,填写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劳务所取得的全部销售额,包括财务上不作销售但税法规定应征增值税的价外费用等。 “货物名称”栏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如果生产、经营货物品种超过三项的,应按不同税率汇总填报,但必须同时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货物分类口径填列“货物清单”,清单的具体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制定。 十一、第8项“免税货物”指国内环节免税货物。 十二、第9项“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栏填写享受免税政策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包括实行“免抵退方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不包括实行出口“先征后退”货物的销售额。 十三、本表“进项”中的第10项“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本月数应根据本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殖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以及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计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当期可以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进料加工企业虚拟进项税额、实行出口“先征后退”货物负担的进项税额亦在本栏合计填列。工业企业未入库、商业企业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入本栏。 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如免税货物与应税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亦应填入本栏。 十四、第11项填定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第12至17项填写明细数;在计算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数时,不包括由斯初存货已征税款中转入当期进项税额的部分。 十五、第12项“免税货物用”填写销售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包括出口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包括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 十六、第13项“非应税项目用”填写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十七、第14项“非正常损失”填写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项目的进项税额。 十八、第15项“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填写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的货物的进项税额。 十九、第16项“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填写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计算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十、第17项“其他”填写第12-16项以外按规定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含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项目的进项税额。 二十一、第18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期末余额”填写纳税人期末尚未抵扣完的1995年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 二十二、本表“税款计算”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方法填写: 1.第22项“上期留抵税额”栏,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 2.第23项“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栏,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实际退税额。 3.第27项“代扣代缴税额”栏,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缴的增值税。 二十三、第32项“本期应纳税额预缴数”填写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向税务机关预缴本期应纳税额数。 二十四、第34项“欠缴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二十五、第35项“本期应补(应退)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尚未缴纳的数额。 二十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此表时,需同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是否填报按该表格“填表说明”中的第1条规定执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各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两份留存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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