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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注册公司诈骗160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2011-12-03    阅读次数:210     

 江苏南通市区一名男子,借口为人代办注册公司需要资金周传,向朋友借了1600万元,全部提现后装了好几个大箱子,逃离南通。昨天,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建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41岁的王建华是南通本地人,初中文化,曾犯有流氓罪和盗窃罪。2006年起,他与朱某、徐某、吴某等人一起他人代办注册公司。因有事需要垫资注册,所以相互之间经常借钱周转。今年3月,王建华以帮助他人代办注册公司需要垫资为由,向朱某、徐某、吴某等人借款1600万元。4月1日,王建华从银行将1600万元全部提现,驾车逃离南通。10月17日,南通检察院以诈骗罪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为他人代办注册公司需要周转资金的事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600万元,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一审判决,判处王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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