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授权,意味着北三县(市)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外地)企业,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等类型外资企业,登记可直接在所属地工商局完成,无需往返县市之间。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资项目落户速度,缩短企业投入的时间、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