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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 新闻发布会辑录
2011-12-27    阅读次数:603     
        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上海市台办在文新大厦2楼报告厅举行《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上海市台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雷鸣主持,上海市台办副主任瞿国樑、上海市发改委外资处处长余文凯、上海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副主任宋晓辉、上海市金融办联络推广处处长屠友富出席并介绍情况,然后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雷鸣: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近期上海市台办会同多家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若干举措》共15条,涉及到的政策比较丰富,领域比较专业,为了帮助各位了解《若干举措》的内涵,今天我们请到了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第一环节就《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向大家做一个具体的介绍。第二环节请媒体提问。

瞿国樑: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自2008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出现了动荡的局面,人民币面临着升值的压力,上海地区的商务成本也有所上升,所以给上海台资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帮助上海台资企业应对挑战、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促进沪台两地经贸合作,深化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支持上海的台资企业把握好上海“十二五”规划发展机遇,在上海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与上海经济社会共同发展,最近,上海市台办会同相关委办,主要是上海市对台经贸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今天来的三家单位,金融办、经信委、发改委,一起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的出台主要是围绕着上海台商反映比较普遍的融资困难、知识产权、专项补贴、用工、基层执法权利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若干举措》着眼于“加大台资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推动上海台资企业升级转型、大力发展服务业”,“创新服务手段”三个方面,一共有15条具体的举措。通过《若干举措》出台,帮助上海的台资企业抓住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机遇,鼓励台资企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进一步加强沪台经贸合作交流,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动荡的新困难。

《若干举措》一共有三个部分,15条。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进一步加强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

    1、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上海台资企业专项授信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供应链融资、出口信用保险融资等创新服务支持上海台资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中小企业申请“专精特新”专项授信。

    2、鼓励各类台资金融机构为上海的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台资企业通过各类型的金融机构海外人民币业务获得资金帮助。也支持台资的金融租赁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支持上海台资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包括上市和再融资,也包括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举措。

    4、积极推进台资企业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沪台合作或支持台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上海的设立和发展,支持在小额贷款领域有经验、有影响的台资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5、加强台资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逐步建立沪台两地征信系统之间的合作关系。

    6、推进台资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建设。

    第二部分,进一步推动在沪台资企业加速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

    1、强化服务台资中小企业升级转型能力。

    2、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按照城市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快实施产业的转型升级。其中,对经认定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支持台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水、电、煤等资源能源供应方面给予积极保障。

3、按照ECFA和两岸金融监管部门签署的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吸引台资金融机构在上海的集聚发展。

    4、支持台资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服务业。

    第三部分,进一步创新服务台资企业在沪发展的手段。

    1、积极落实有关财税扶持政策。

    2、进一步加大台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支持在沪注册的申请专利的台资企业,按照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的规定给予资助。对注册在上海的台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转让交易市场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登记、交易转让等。

    3、大力推进台资企业品牌建设。鼓励台资企业创建国家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根据《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补贴和奖励。

    4、积极保障台资企业的人才需求。鼓励台资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相关的财政补贴。

    5、进一步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强化相关法律仲裁中心的功能,完善台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等应急机制。依法妥善解决涉台纠纷。

李雷鸣:谢谢瞿副主任,下面请市发改委外资处处长余文凯作相关内容介绍。

余文凯:推进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服务业,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台资企业更好的分享下一步上海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重大机遇。“十二五”期间,上海已经确定了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对整个产业的发展和布局,“十二五”规划中都有明确。比如说在服务业发展方面,确定了重点服务业领域和新兴服务业领域。此外,还要支持各类产业融合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主要对接国家7个战略新兴产业,也有进一步细化的措施。制造业发展方面,要推动整个产业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方向发展。除了产业发展的进一步提升、结构调整之外,在整个产业布局上通过“十二五”规划也明确了下一步上海产业布局要打造东西轴线,以及黄浦江金融集聚带,推动世博园区、虹桥商业区和迪士尼度假区,包括下一步的城乡统筹发展,还要推动奉贤新城、青浦新城、南汇新城等一系列新城的发展。这些结构上的调整,服务业的发展,都为台资在上海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在推动转型升级和发展服务业方面,发改委也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第一,在工作机制上,推动产业更好的升级。在服务业发展方面,我们从2007年开始设立了上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这个资金的规模目前市级财政是2个亿,区县是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对,至少每年4亿规模。这4年来,我们支持了400个项目的发展。这些重点服务业领域包括航运、信息、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现代商贸、教育培训、医疗和专业服务,以及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生产性服务等,在这些领域实际上对台资也是开放的。第二,在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也有一系列支持的政策。在“十一五” 期间,上海在这方面的财政支持应该是不少于100亿,或者说在100亿资金的盘子里。在这个盘子里其中有30亿左右是通过创投引导基金的方式,通过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据我们了解,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也有台资企业获益。下一步上海围绕整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还会采取进一步的工作举措来保持“十一五”期间的力度,并且在这个力度之上还要增加,在操作方式上也将作进一步细化。

关于项目审批和合作方面,我们努力做到减政放权。投资3亿美元以下属于地方投资,对权限的划分我们是按照浦东新区、中心城区和郊区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的。其中,浦东新区是四级权限,而郊区工业类的项目也达到四级权限,但是其他的项目是一级以下。中心城区在服务业方面是四级权限,其他项目则是一级权限。同时,我们积极支持一些台资项目的落地,在规划、审批过程中,碰到一些问题我们会同市台办,积极参与,协调发展。

李雷鸣:谢谢余处长。接下来请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副主任宋晓辉,对《若干举措》进行有关内容的介绍。

宋晓辉:到去年年底,上海纳税的法人企业有50多万家,在面上对这么多的企业服务,是构筑社会化的服务体系,通过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广大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提供各个方面的服务。在点上,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这在去年市政府的11号文件里有明确的要求。到明年要完成1000家左右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到目前已有800家企业入库。

什么是“专精特新”,首先是考虑符合国家和上海的产业导向,在生产运营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具有科技含量、具有创新能力。我们专门有一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界定的办法,在上海中小企业网上有公示,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通用标准,首先要符合国家6月18号四部委出台的新的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二是成长性,申报企业的当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5%,或者两年平均增长不低于15%。这是基本的条件。总之就是具有一定的特色、特点的企业,聚焦服务。经信委等12个部委专门曾出台了一个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文件,当中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迎峰渡夏的时候,会对部分企业拉闸限电,首当其冲的可能就是中小企业。但是对“专精特新”企业,如果接到了限电的通知单过来,我们马上就会去协调,不进行限电,要确保“专精特新”企业的正常运行。

    怎么申报“专精特新”?我们要求企业注册的区经委,只要符合条件就主动申报。这些企业有一些政策的优惠,但责任和义务也要对等。政府要点对点聚焦这些企业,政府要了解这些企业。所以,要求“专精特新”企业在每个月通过网络报送几个主要数据。同时,也可以及时反映企业碰到的问题和诉求,包括先进的经验,需要我们推广的时候,都可以反映出来。政府有一些新的政策或者服务的举措,也会通过这一系统直接推送给企业。

李雷鸣:谢谢宋副主任。最后请市金融办联络推广处处长屠友富对《若干举措》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屠友富:在《若干举措》里,金融方面有两大问题,一是关于台资企业融资发展、融资环境的问题,二是沪台金融业比较关注的金融业的合作、交流以及共同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举措。

    关于台资企业的融资问题,从改善台资企业融资环境来说,应该说近几年来,上海的金融机构出台了不少措施,也加大了力度。从上海总体来讲,从国家到地方政府,这几年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环境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上海不但出台文件,还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条例。可以说,围绕国家、地方政府的文件和条例,上海市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和政策,围绕中小企业融资也有很多举措。比如说从信贷政策来讲,调整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是放松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鼓励的,包括中小型台商企业。从金融机构本身来讲,也在随着改革浪潮不断调整自己的服务模式,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了很多服务产品,比如说知识产权、应收帐款的质押融资,这方面金融机构做了很大的努力。在服务台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方面,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担保体系中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我们对台资也都是开放的。

    关于沪台的一些金融合作交流,在MOU签署以后,这方面的发展也比较快。从在沪设立机构来讲,上海是先行一步的。台湾的保险公司很早就在上海设机构了,最近随着MOU的签署,有几家台资银行在上海设立了分行。近期我们进行了调研,这几家台资银行经营得还都不错。同时,大陆到台湾设立的金融机构,也有了一定的进展。从沪台合作来看,双方的业务交流包括人才交流在不断深化,一些金融机构跟台资的金融机构都有合作协议、定期互相交流的机制。例如,上海“陆家嘴论坛”已经举办了4届,每届都会开设两岸三地经营合作的专场,共同探讨合作共赢话题。应该说,《若干举措》在金融领域的内容还是非常丰富的。

李雷鸣:谢谢屠处长。刚才四位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就他们主管的业务,从专业的角度,向各位具体介绍了《若干举措》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进入第二个环节,提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东方早报》记者:刚才提到了支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那么根据上海自身的发展特点,会不会有哪些行业可以得到比较侧重的发展。还有刚才提到已经有800家入库,其中是否有台资的中小企业,如果有的话占到多少比例?

宋晓辉:这批企业首先要符合国家和上海的产业导向,重点是上海高新技术的九大领域。此外,凡是适合上海的“四个中心”建设定位的行业企业,都属于这个范围。中小企业是一个规模概念,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只要对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益的企业都会予以支持,没有更具体、更严格的限制。目前有800家入库的“专精特新”企业,这里面有台资的企业,但是目前比例不高。

台湾《旺报》记者:第一个问题,很多台商都很关心台资企业的定义。因为我们知道早期很多台商可能是透过第三地投资的方式在大陆投资,现在出台的三个方面15条内容,很多台资企业可能会很关心,所以首先要知道台资企业究竟怎么去定义?这些早期的台商能否享受上海端出来的这些措施。第二个问题,就是之前国务院台办有开过新闻发布会,未来会开放台湾人申请个体户。我想请问经信委的领导,在国家发展中小企业上面,现在上海有没有进一步的措施,鼓励台湾人申请个体户。第三个问题,《若干举措》第九条提到支持上海大的银行开展新台币和人民币双向兑换的试点业务,这方面有没有时间表?

屠友富:新台币和人民币双向兑换的试点比较顺利,主要是结合去年的世博会契机推出来的。应该说现在试点的几家银行都有网点,已经有500多家,分布在机场、酒店、商场等。可以说在台胞比较集中的区域都有。整个起步还是比较顺利的。至于下一步扩大试点业务的时间表,我们会积极与人民银行沟通,如何把这一块业务进一步做深。当然我们也要考虑人民币跟新台币兑换业务的增长情况,根据需求再来支持、扩大。

瞿国樑:对于台资企业的认定,台办与相关部门是有沟通的。一是台商直接到大陆来投资,即资金从台湾地区直接到大陆。二是早年很多台商通过第三地来大陆投资,我们认定这些企业也是台资企业,同样是我们的服务对象。

宋晓辉:我简单补充一点,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是由工商局职能部门来运作的。据我了解,目前上海的工商个体户有36万家,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市政府推出了“三年行动计划”。前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结束,成效比较明显。新的“三年行动计划”由人保局牵头制定。这里面有关创业的扶持政策,对台湾同胞同样是适用的。

新华社记者:《若干举措》的第4条提到,支持在小额贷款领域有经验、有影响的台资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请问,在目前相关政策框架下,是不是已经有台资的企业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设立,面向的贷款群体是仅限于台资企业,还是更大的范围,包括陆资和台资企业。

屠友富:台资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政策上来说没有限制。几年前就有台资企业提出来,想设小额贷款公司。但当时他们提出的一些设想,跟我们原来的有关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文件,还是有一些政策冲突的。这几年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开始试点,到现在有一些条款还在不断调整。从现行的政策来讲,可能涉及到区域性经营的特点,就是说如果在某个区域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就为这个区域的企业服务。所以不存在前面记者提出来的,这个台资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只对台资企业服务,没有这个限制,可以为所有的小企业服务,内资、外资,包括台资都可以。

台湾《经济日报》记者:《若干举措》中提到要支持台资企业,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很多台资企业比较期待的是已经在大陆设立分行的台资银行,什么时候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不知道这方面的进展。另外我们在后面看到有关沪台贸易以人民币计价,在过去一段时间有没有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贸易方面已经开始采取人民币计价,还有关于这个所谓的条件是哪些条件?

屠友富:你刚才提到的台资银行,但按照相关规定,一年期满以后才可以开展。前面说,我们近期做了一些调研,这些银行基本上做得比较好。应该说到了规定期限以后,就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我们也会积极和人民银行、银监会进行沟通,推动台湾银行获得人民币经营许可业务资格。关于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正在全面深入、推广。这个试点工作已经向所有的境内企业开始开放了,约有一万多家企业,都可以经营。在我们几个试点区域,比如说上海、广东,只要从事贸易活动的企业,都可以纳入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范围里。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若干举措》第一条就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在沪台资企业的专项授信力度。我想请问一下,因为在目前这种银根偏紧的情况下,怎么样落实这样一个政策。

屠友富:银行业是市场主体,我们鼓励商业银行跟台资企业开展专项的授信工作,特别是在台办的牵头下,一起来做,这样从效果来讲会比较好。从2006年开始,市台办就跟上海银行签署了三年50亿的授信额度,2008年又签了第二轮,今年又签了第三轮,应该说这几年有200亿的授信额度,对上海的信贷支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最近一期来讲,100亿里面,已经有80亿贷出去了,这对台资企业的发展发挥了很积极的作用。国台办跟国家开发银行也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为台资企业发放了近60亿美金的贷款。前面也讲到近期试点开设上海分行的三家台资银行,在开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也发放了1.2亿美元的贷款额度。总体来讲,方方面面都在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台湾中央社记者:请问屠处长,您刚才说已经对三家台资银行进行过调研,他们的状况还不错。有没有具体的时程表,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经营人民币业务,比如说明年的1月初还是1月底。另外一个问题请教余处长,您说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包括市级和区(县)两级,总金额不低于4亿元,也是对台资开放的。现在手上有没有资料证明有多少台资企业利用了这笔引导资金,如果有的话主要是集中在哪些产业?

屠友富:开业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许可,经过我们监管部门的审核就可以正式开展。

瞿国樑:开业并且盈利,一年以后,就可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余文凯:我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服务业引导资金有多少台资企业获得。我们在引导资金当中不分所有制和来源,所以不把台资企业作为一个单列项,但是我们业务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发现应该是有台资企业的。至于具体的领域,前面已经讲过了,主要在航运、信息、文化创意、商贸、服务外包、教育培训等方面。这跟高新技术产业基金是一样的。

台湾中国电视记者:《若干举措》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力度很大,接下来的台湾选举紧锣密鼓只有不到20天时间,请问《若干举措》出台选择的时机和它有无关联?

李雷鸣:随着台湾选举的临近,大家都喜欢把大陆做的事情往这方面靠。实际上对于大陆关于台湾选举的立场,我相信在座的各家媒体、各位媒体朋友都非常清楚,国台办新闻发言人也已经多次就这一议题发表谈话,我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关于《若干举措》出台的背景,刚才瞿国樑副主任已经讲得非常清楚。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在百忙当中抽空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再过几天就是2012年的元旦,在这里我衷心的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也希望通过你们向海峡彼岸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上海工作、居住、求学、旅游的台湾朋友致以新年的问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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