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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法律规制
2012-01-09    阅读次数:215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与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者分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者,依法应当视其为无照经营,可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与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与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者之间存在着约定关系,有的甚至还签订了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合同,是否就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呢?笔者的看法是否定的。

  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因此这类合同可判定为无效合同。如果合同的订立双方因此合同而从对方获利,应当被视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如果此无效合同的订立及实施是因为某一方的责任而致,而对方又因此无效合同产生损失,则责任方应当承担对受损方的相应赔偿责任。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双方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由此可见,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进行经营活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双方对于受损消费者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与被雇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

  承租、借取、受让的营业执照实际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与被雇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资纠纷的,如果被雇用者可以证明实际的雇用者,则既可以要求实际雇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可以要求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承担法律责任。

  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者以自己的名义与被雇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资纠纷的,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者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者在经营过程中与商业往来第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实际经营者若以营业执照登记者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同时又持有完备的委托代理手续,足以使第三方相信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则构成表见代理,营业执照登记者将承担此商务活动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如果营业执照登记者认为实际经营者冒用其名义在外开展商务活动,而导致其产生损失,其可以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实际经营者提出追偿要求。

  如果实际经营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方也知晓其承租、借取、受让营业执照的事实,则实际经营者必须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进行违法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实际经营者利用承租、借取、受让的营业执照进行违法活动,如果营业执照登记者对违法情况并不知情,应依法追究其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并依法追究实际经营者从事违法活动的法律责任。如果营业执照登记者对实际经营者的违法活动知晓并仍然为其提供营业执照,则两者均应对此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此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即为共同犯罪。

  □安徽省马鞍山市工商局   杨 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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