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现有各类外商投资企业5211户,常驻代表机构77户,分布在全市5个县级局和5个区分局,点多、面广、量大,给登记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南通工商局为促进履职到位,防范履职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出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互查、回查讲评制度》,加强对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检查和讲评,取得显著效果。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互查、回查讲评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互查回查的概念、内容、方法、程序,讲评内容及方法,以及检查讲评的结果运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南通局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一是夯实基础,查有依据。为使登记管理互查回查工作做到查有依据评有标准,南通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全市工商系统外资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及评定标准》,实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定人、定岗、定职、定标准“四定”到位。
二是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在实施互查回查过程中,根据全年工作部署,采取季度、半年及年终为工作阶段,在各阶段由市局外资处牵头组织,并由各直属局、分局对外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相互交叉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最后由市局外资处统一进行讲评。或者由市局外资处组织业务骨干对各直属局、分局已经实施的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检查进行回查,并在检查的基础上统一进行讲评。互查回查的全部过程分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情况汇总和书面讲评四个环节。
三是以查促学,精益求精。今年以来,南通局已组织开展了四次互查和回查讲评活动,在互查回查中,各检查人员对照登记管理业务工作评判标准,逐项检查一字不漏,对发现的问题都记录在案,全年已对新设立的297余份登记档案分别检查两次以上,检查监管档案800余份,对每次检查发现表格填写不完整、受理意见不明确、章程内容与实际不符各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都进行严肃的讲评和通报。南通局通过开展互查回查讲评活动,为各直属局、分局营造了良好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钻研业务、共同提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外资登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升业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该制度的施行,进一步完善了外资登记管理工作检查评价体系,使全市工商系统外资登记管理检查讲评工作更加规范,全市外资登记管理工作水平也有明显提升。近日,总局下发了《关于授予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正式授权南通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工商局外资登记管理权。至此,南通已有五县一区(通州区)6个工商局获得外资授权,实现了县(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的全覆盖。
(南通工商局外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