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月1日起,本市纳税人提供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的,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区税务局充分认清试点的重要意义及其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完善征管举措、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政策效应跟踪分析,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青浦区纳入本次税改试点的正常企业有4435户,按行业分:交通运输业327户,现代服务业4108户。按增值税纳税人类别分:一般纳税人1461户(交通运输业233户、现代服务业1228户),小规模纳税人2974户(交通运输业94户、现代服务业2880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