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使广大纳税人能够准确掌握试点政策及新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办法,特根据财税〔2011〕111号以及本市2011年第5号公告,就本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填报事项编写本辅导资料,供纳税人参考使用。
目 录
第一部分 申报表表样和填表说明.
第二部分 纳税申报资料.
一、填报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兼营非试点项目.
二、纳税备查资料.
三、认证与抄报税.
四、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第三部分 新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对比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011年12月19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2011年第5号公告《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试点增值税纳税人及原增值税纳税人)全部启用新增值税申报表。
我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表样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申报表填表说明;;
原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全部采用新版一般纳税人报表,具体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纳税人兼营非试点营业税项目的,对非试点的营业税项目应继续填报原营业税申报表,对试点项目应填报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发票、合同和付款凭证等;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或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发票认证和抄报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偷税行为,被主管税务机关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其发生的进项税额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方法。期管理的,其发生的进项税额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方法。
总体来讲,主表顺序和项目名称没有变化,填报说明更加规范、用词更加严谨,主要变化之处在于:
1、应税服务部分的反映栏次
原表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新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的应税服务销售额也填入本栏。(由于勾稽关系,本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也间接包含了应税服务项目数据)
原表第5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新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交通运输业中采用简易征收的特定应税服务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原表第10行“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新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由于勾稽关系,本表第8行“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也间接包含了应税服务项目数据)
2、启用新栏次
原表第13行“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原表第20行“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原表第3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在原表中,以上三项的本年累计数均没有启用。
新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1)“本月数”列按以下要求分不同情况填写:
①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本栏数据为0,以下涉及“本年累计”列无需填报。
②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以下涉及“本年累计”列需填报(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
税款所属2012年1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列按“0”填写。以后各期申报表按前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列填写。
③从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数”反映2012年1月1日以后货物及应税服务共同产生的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反映2011年末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留抵及2012年1月1日以后抵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纳增值税后的留抵(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
(2)“本年累计”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
①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本年累计不需填写(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
②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税款所属2012年1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按税款所属2011年12月份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列数据填写。以后各期申报表按前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本年累计”列数据填写。
新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1) “本月数”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年累计”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
①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填写0。
②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第34栏“本月数”列-第34栏“本年累计”列)] 计算结果大于零的,按计算结果填写;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零的,填写“0”。
新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1)“本月数”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年累计”列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应税服务“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
3、打开了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的填写权限: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4、在申报表中隐含了看不见的栏次:多缴库,只在电子申报发送时提示。因此导致最终的缴纳数与应缴数可能不一致。
总体而言,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出口应税、免税项目四大项目没有变化变化点在于:
1、表中不需填报发票份数。
2、新表增加了试点应税服务新的税率:应税服务中的不动产租赁税率17%在第3栏次反映,交通运输业税率11%在第5栏次反映,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率6%在第6栏次反映。
(一)减少部分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取消了原表中的废旧物资发票、3%征收率和其他征收率三项。
2、待抵扣进项税额中,取消了原表中极少使用的如:废旧物资发票等项目,重新归并整理为:(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两大类。
3、其他中,取消了原表“本期留抵抵减查补税额”填报一般纳税人本期查补核减期末留抵的税额。
(二)增加部分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
新表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填写按规定允许本期申报抵扣的试点地区开具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收通用缴款书上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新表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进行了扩展,此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海运运输等费用结算单据和《公路、内河货物交通运输业发票》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和税款。
(1)“金额”列:填写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海运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金额”栏数据、《公路、内河货物交通运输业发票》“金额”栏数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
如“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金额”为含税销售额,则本表中“金额”应按不含税销售额填报。
(2)“税额”栏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填报:
①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及海运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公路、内河货物交通运输业发票》按“金额”乘以7%扣除率计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栏为“11%”的,按“税额”栏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栏为“3%”或未注明税率的,按“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在本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份数、金额、税额。
2、进项税额转出额中
新表进项税额转出额中第18栏原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增加为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和试点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新表增加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第23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使得纳税人在当期就可以看到留抵数据的减少。
3、其他中
新表第39栏增加“2011年年末留抵税额”:反映2011年12月31日前原有一般纳税人的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前期申报自动导入。
新表第41栏增加“查补税额抵欠”。
新表第42栏属于“广告差额纳税减除项目且在进项税额抵扣的金额和税额合计数”由从事广告服务的纳税人填报,填报属于原广告业差额纳税范围,已在本表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金额和税额合计数。本栏包括已在《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本次试点新增表格,由试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备案后核定生成的新表)填报的数据。
与原表完全一致,本表填报纳税人在《本期进项税额明细》(附表二)中实际抵扣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进项税额的数据。本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两种发票数据填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栏目填报。
此表主要为税收数据统计使用,不与主表的当期应缴税金发生勾稽关系。
附件列表: 附件1:一般纳税人申报表.xls 附件2: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