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税务工商将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
2012/2/10    阅读次数:1334     
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提升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服务国家税收征管能力,2012年起,税务工商将加强合作,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内容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名称、住所、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等。税务部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包括:企业因股东转让股权在税务部门办理的涉税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等;税务部门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后征收税款的有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号、纳税人姓名或者名称等。

    信息共享方式方面,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换机制,开展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与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进行信息交换。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交换信息,逐步确立信息化条件下的信息交换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税务、工商信息共享平台,或者利用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集中交换。暂不能通过网络交换信息的,税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用光盘等介质交换。

    信息共享时限方面,从2012年1月1日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每月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当月终了15日内完成交换。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换。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交换。

    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时强调,要严格落实相关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对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向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擅自对外提供有关信息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 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 国税发[2011]126号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0701967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