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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8/4/21    阅读次数:1123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 年 1 月 4 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 200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咨询情况)、 复议、诉讼和 申诉的情况(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我局网站 (www.sgs.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联系电话: 54236800 ,地址: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大厅。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 2004 年 5 月 1 日起 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 22 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 21 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专门制定并有效落实了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截至 2007 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是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网站的在线咨询、网上征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等栏目,注册大厅的电子公告屏、触摸查询屏都成为深受企业、公众喜爱的,既符合个性化需求又体现人性化服务的政府和公众的沟通平台。

二是 继续完善“市民参观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更直接的了解、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我局从 2006 年 9 月起推出“市民参观日”活动。活动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逢单月的 15 日为“市民参观日”,通过组织邀请和网上报名等形式,邀请区县人大代表、区县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居(村)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代表、消费者代表、大专院校学生、市民代表等参观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市工商局陈列馆,参与 12315 热线电话接听等。副市长周太彤在出席启动仪式时,称赞这是一项市级机关非常有创意、很有特色的涉及市民活动的创举。一年来,通过“市民参观日”活动,我们共接待社会各界代表 10 批 329 人,回收问卷调查表 248 份,收到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等 103 条,其中表扬的有 25 条,发表感想的有 4 条,提出意见和建议 74 条。这些都对我们公开工作的开展,工作方式的改进起到了推动作用,也进一步提升了工商部门勇于接受监督、不断开放的程形象。

三是 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在 2006 年试行公文类信息属性审核的基础上, 2007 年制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并且在工商系统内部办公自动化的公文制发流程中增加信息公开审核环节,开展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我们还在总结前三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工商系统内部办公自动化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块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同时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流程更加规范,工作更加严谨。

四是 进一步夯实基础性工作,积极扩大信息公开渠道。 2007 年,方惠萍局长和陈学军副局长先后走进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围绕工商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消费维权与听众直接对话交流,宣传解读政策,解答群众的提问和咨询。我们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各政府机关及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电话号码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政务服务热线 114 ” 提供了市工商局的总机号码、信访电话、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社会公众咨询工商业务、监督工商工作和进行消费投诉。我们在对外发布政策时还主动通过资讯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工商门户网站、对外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政策,帮助社会公众理解政策,更有力地推动政策施行,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受益于政策。

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 2007 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 10 条(均为规范性文件),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 10 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 2007 年底累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3 条,其中 全文电子化达 100% ,其中,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 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 的信息 73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70.59% ,内容涉及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管理、广告管理、商标管理等; 业务类 信息 26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25.49% ,内容涉及企业登记程序、广告登记程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合同示范文本、拍卖备案程序、商标侵权假冒投诉程序、申请注册商标程序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的各类具体信息仅 2007 年就新增 583 条。 一是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警示和震慑违法经营者,向社会公布 2006 年度十个侵害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案例 。二是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广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警示和震慑违法经营者,向社会公布 2006 年度十大商标违法案件。 三是 公布八方面的广告审查提示,内容涉及留学中介、贷款咨询、招工招聘、连锁加盟、展览展销会、律师服务、收藏品和商业广告中禁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 2007 年 3 月份还向社会发布了《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检查的通告》,在全市开展户外广告检查。 四是 发布禁售包括“乔治 . 阿玛尼”、“范思哲”、“劳力士”等在内的 20 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为主要内容的第二号市场禁售《通告》,在服饰和小商品市场继续开展禁止销售假冒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商品工作。工商部门在全市 100 多个重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共张贴禁售《通告》 7200 余张。 五是 公布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 “ 工商八条政策 ” 、“工商惠农十条”措施等政策,包括:支持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上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支持要素市场机制体制创新,促进金融辅助产业、金融衍生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鼓励以多种出资方式在浦东新区投资设立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上海品牌运作中心建设等。 六是 公布 24 个示范合同文本,涉及家具定作、高档衣物精洗服务、汽配产品购销、农药买卖、稻谷买卖、瓜果买卖、汽车维修、钢琴买卖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同时,这些合同文本在公布前还通过工商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吸收民意,使示范合同文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是 在工商门户网站 上 新增了“ 12315 在线举报”栏目,使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方便地进行违法举报和监督投诉,进一步拓展了投诉举报渠道。 八是 公布了对流通领域车用汽油、电动跑步机、防盗安全门、 胶粘剂 、建筑装潢材料、化肥农药等 38 类 1534 种商品的质量监测抽查结果,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欢迎。 九是 继续做好工商统计数据分析、公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等信息的日常更新发布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我局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 继续开好资讯通报会, 2007 年通过 18 次例行资讯通报会和临时资讯通报会主动发布各类与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工商监管信 28 条,落实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工作要求。 二是 连续四年召开面向社会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公开全市工商系统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给社会各界了解、监督工商部门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 三是 通过对外举行全国首批外资银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向社会表明上海市欢迎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四是 通过对外举行 “ 上海市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颁发仪式 ” ,宣布“工商惠农十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是 联合江苏省和浙江省工商局在沪召开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会议,发布了“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出台了在长三角地区统一实施的市场准入政策。 六是 以纪念 “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市共设立现场咨询点 20 个,接受市民咨询 700 多人次,分发商标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 3500 多份,悬挂宣传横幅、展示牌等 200 多条(块)。 七是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窗口、公告栏、 业务咨询热线、 12315 申(投)诉举报咨询热线、信访等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局。 在服务方面, 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 对工商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使这个对外信息公开的窗口更加开放、更加便民。我们美化了网页外观,对各栏目的具体界面和内容版式统一规范;优化了栏目分类,对现有网站首页的栏目重新进行了整合归类,便于公众查找和浏览;拓展了功能服务,新增了“个人平台”,为注册用户提供“便捷个人事务处理”、“订阅工商信息”、“个人事务办理状态提醒”等个性化服务。通过网站改版,公众了解工商信息更加方便,网上办事更加人性化。 2007 年度,我们共回复各类咨询 6395 个。 二是 继续为重点行业、大型企业、行业协会提供“领导约见服务”。在工商门户网站上开通“局长信箱”和“网上约见”栏目。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栏目,提出约见申请,我们根据约见内容,适时安排与市局领导、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当面交流。通过这一渠道,更多地倾听企业的呼声,了解最新的产业发展动态,从而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市场监管举措;同时也能及时为企业释疑解惑、宣传法规政策。 三是 及时向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报送我局各类信息,全年共报送各类信息 740 条,录用 523 条,综合排名在各委办局中位居前列。 四是 配合市政府做好上海市政府公报的发放工作。 五是 继续做好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编写便民手册等基础性工作。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 2007 年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基层工商所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实施办法(试行)》,选择了 10 个基层工商所进行了试点;同时,青浦分局作为国家工商总局试点单位,其所辖的 7 个工商所也全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共有 17 位工商所所长、 34 位副所长参加了述职述廉活动,满意率为 92.2% ,基本满意率为 7.8% 。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服务区域经济、促进和谐发展情况,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情况,廉洁执法和遵守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共有 712 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了述职述廉活动。通过现场问询和民主测评,共征询意见建议 44 条,业务咨询 35 条。这项活动的开展为人民群众包括监管服务对象搭建了一个面对面、零距离了解工商、支持工商、监督工商的平台。这项工作得到试点工商所所在区 (县)街道(镇)纪委领导和广大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认可 。 二是 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进社区。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联络点创建活动,将消保维权的触角逐步向社区延伸,将消保维权的知识送到百姓身边,让老百姓能够及时获得最快捷、最便利的维权服务。我们在全市所有的居(村)委会建立了 5438 个红盾维权联络点,广泛采用黑板报、公告栏、社区广播、现场咨询、专题讲座、派送资料、编辑刊物、组建志愿者队伍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和消费知识,受理消费者申诉,调解消费纠纷,把很多矛盾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基层。目前这一网络还在进一步向校园、超市、商务楼、军营延伸。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工商系统 2007 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593 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 528 件,通过我局网站 ( www.sg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 有 8 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 2 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 24 件,通过传真提交的申请有 1 件,通过电话等其他

形式提交的申请有 30 件。

从申请的 信息内容 来看,企业、公众主要关心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年检、验照结果等信息,因为这些信息不仅能反映企业的设立状态,还能反映企业的诚信情况,与企业、公众在从事商业活动、消费活动中保护自身权益密切相关。

在已经答复的 593 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 的 537 件,占总数的 90.6% ,主要涉及企业的注(吊)销及年检情况。

“同意部分公开” 3 件,占总数的 0.5% ,主要涉及企业的联系人及其电话等信息; 53 件为“否决公开”,占总数的 8.9% 。

已经答复的 593 件申请 中,有 53 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 8.9% 。其中:

“信息不存在” 为由否决公开的 16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30.2% 。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提交了错误的企业名称而无法查询到企业的相关信息;

“非本部门掌握” 为由否决公开的 16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30.2% ,主要是申请人要查询的主体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申请内容不明确” 为由否决公开的 15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28.3% ,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内容为空;

“免予公开范围 1 6 为由否决公开的 0 件;

“其它原因” 为由否决公开的 6 件。

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工商系统 2007 年度共 接受市民咨询 14009 次,其中 咨询电话接听 9082 次,当面 咨询接待 4165 次, 网上咨询 762 次。政府信息公开

专栏访问量 为 2524073 次。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工商系统 2007 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 行政复议案 1 件;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 行政诉讼案 1 件(说明:复议和诉讼案件的申请人为同一人);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 申诉案 (包括信访、举控) 0 件。

    

政府支出与收费

我局专门配备了 22 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其他工作情况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的准备方面: 我局在 2007 年派市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法制处人员赴北京参加了《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 2008 年将针对《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的实施,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切实掌握工作要求。我局还将结合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在 2007 年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力争在 2008 年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则。 在“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方面: 我局早在 2000 年就开始执行“执法三告知”,制作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书》,实现“公示到执法现场,传递到行政相对人,融入到执法文书,规范到执法行为”。 2007 年全系统的告知总数为 103171 次,其中行政检查 66669 次,行政强制 3340 次,行政处罚 33162 次,实现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每项执法活动的全告知。 在办事公开和工作创新方面: 我们始终坚持通过 10 种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即 开窗 -- 市局和各分局都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设置专用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为企业和市民查阅、摘录提供方便。 设台 -- 设立咨询服务台或窗口,指派专人负责解答咨询。每周四上午安排三级以上注册官接受咨询,解答疑难问题。 上墙 -- 把收费纪律、监督电话、咨询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张贴在办事场所的墙上,方便企业和市民监督、咨询。 印卡 -- 把公开的办事事项,分门别类地印制成卡片,供办事对象取阅。 编书 -- 把公开的办事事项汇编成《办事指南》,供办事对象翻阅。 2007 年我们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又进一步作了修订。 进屏 -- 使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务信息。在注册大厅设置电子公告大屏幕,公开受理的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救济等 11 大类、 49 项事项的近千条信息。 2007 年我们又对全系统的触摸屏统一进行了更新。设置工商行政管理形象展示屏,通过滚动播放形式介绍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 查询 —设置公司登记事项查询电脑 , 公开公司登记事项,供企业和市民自助查询。 上网 -- 建立上海市工商局的门户网站( sgs 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并设立了“在线咨询”栏目,每个处室明确一名同志负责答复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件必复,实现与人民群众和办事对象的直接对话。目前,门户网站每月访问量约 20 万人次,其中通过“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网上咨询的每月约 530 人次。 告知 — 我们坚决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同时继续认真落实“文明办案规范用语”,即在查办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时,除了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发放政务公开书以外,还要陈述市局统一制 定的规范用语,告知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违规的性质。 承诺 -- 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社会比较关注的服务事项

和监督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2008 年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将正式实施,这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标准。因此,我局将抓住新法规实施的有利契机,在全系统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大培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掌握,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构建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服

务政府的目的。

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努力使系统工作水平均衡。目前,全系统除市局公开窗口外,还分别在 20 个分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由于申请量多少不均,使得 20 个窗口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2008 年,市局将加大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使各分局窗口工作人员能取长补短,提高能力。同时,市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工作均衡发展。

说明与附表

( 1 )说明:统计时间为 2007 年 1 月 1 日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和 20 个分局。

( 2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03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59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28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2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3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9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3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53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16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6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5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6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66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76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16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08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524073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行政诉讼数

1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 1. 检索费

0

       2. 邮寄费

0

       3. 递送费

0

       4. 复制费(纸张)

0

       5. 复制费(光盘)

0

       6. 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22

其中: 1. 全职人员

22

       2. 兼职人员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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