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温州商人林春平曾向外界透露,去年6月,他从对方开价6亿美元,到最后谈判至6000万美元的代价,收购了已破产的有着85年历史的特拉华州美国“大西洋银行”。11月11日这家“银行”改名为“新汇丰银行”开始试营业。此举被外界称为温州民间资本的一次破冰之旅。而林春平也成为了收购美国银行的第一个中国人。
然而,越来越多的质疑之声指向此事的真实性。那么,这个“新汇丰银行到底是什么样的银行呢”?新华社驻美记者请了一位当地华人,以想存钱到“新汇丰银行”为由,拨通了身在温州的林春平本人的电话。
电话采访
问:你这个银行我在哪里能找到?
林:特拉华州,嗯。
问:具体在特拉华州哪里?我要去存钱的话,该去什么地方?
林:特拉华州多佛,怎么说,诶。
问:多佛啊?
林:怎么说,诶,怎么说
问:那具体在多佛哪里?
林:特拉华州的多佛,首都嘛,多佛嘛
问:多佛我知道,可是我去了多佛怎么走啊?
林:诶,我们这样子啊,你怎么个情况,你跟我说嘛。因为我们那个单位,我们买了个房子在装修,就是我们至于,跟外面什么什么,在美国对外面做正式那个还没有,还没有。
问:就是现在还不能存钱是吗?
林:可以,你怎么说.
问:什么叫“怎么说”?
林:就是你这个有多少?我们就是厎你这个钱是哪里的来路?这个钱你是做生意赚的,还是自己私人的,还是怎么样?这个事情你应该要明白。
问:自己私人的,私人的。你们那最少应该存多少钱?
林:这个最少存多少这个钱你是干什么的,你要和我将清楚。我们不是谁都接受的厎这个厎有规矩的,按照法律。随随便便收厎我们不接受的。
问:你们银行名字叫什么?
林:应该讲我们这个是试营业,我们不一定有业务开展,我们就是做自己熟的人厎打个比方,做石油的、做铜的、做金属的厎我们对公众还不开放,我们是做熟人生意的。
问:你们的“新汇丰”是叫“New HSBC”吗?
林:啊?
问:你们的“新汇丰”是叫“New HSBC”吗?
林:什么东西啊?
问:就是“新汇丰”啊,它的英文名字是叫做“New HSBC”吗?
林:对,New 就是新的,汇丰,一模一样,就是汇丰银行的汇丰。
问:汇丰就是HSBC的汇丰是吗?
林:啊,对,你可以去特拉华州,去那个注册局找找我们这个公司,银行。
问:好,好
林:你有什么疑意,你进美国联邦调查局也没关系的,你去美国特拉华州看一下。好不好?
问:谢谢你!
林:非常谢谢你,我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林春平在美国开的银行。
问:您之前收购大西洋银行叫什么名字(英文)?
林:大西洋,你们英文怎么翻译,你去看看就好了啊,这个就不要问我了好嘛。去特拉华州政府找。
问:好的,谢谢你。
带着重重疑问,新华社驻美记者就整个事件的真实性展开了调查。在FDIC的网站上,以“大西洋(Atlantic)”为关键词查询全美银行机构名单。搜索的结果显示:截至目前,包括正在运营和停止运营的银行在内,总共有101家的银行名带有“大西洋”字样,而位于特拉华州的只有一家,全名为“中大西洋银行(Center Atlantic)”。信息显示,该银行成立于1982年,原名叫做马里兰银行,后改为现名,经过多次收购与被收购,目前被美国银行控股。这些信息与林宣称的“85年历史”完全不符。
记者又向监管国民银行和联邦储蓄机构的美国通货监察局(OCC)求证,该机构告知查不到任何“位于特拉华州的大西洋银行”信息,该机构内部系统没有任何记录。
同时,记者还致电特拉华州银行专员公署再次核实这一信息,该机构一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知,没有“美国大西洋银行”的相关信息。由此基本可以判断,林春平所宣称的“大西洋银行”为虚构的名称。
经过多方联络,记者随后得到了特拉华州主管公司注册事宜的州务卿办公室出具的有关林春平注册公司的证明、营业税报告等文件。
文件显示,林春平在特拉华州注册的实体名称为“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USA New HSBC Federation Consortium INC.)”,公司类型为A,即“普通”公司(General),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而并非林宣称的2011年11月11日。
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注册为普通公司,可以经营任何不违反公司法的经济活动,准许发行1500股没有票面价值的有投票权股票,但不能从事银行业务。
另外,记者在这份公司的证明文件上发现,林春平通过了一家名为“Agents and Corporations, INC”的代理公司注册了 “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而地址恰恰都是特拉华州威明顿市的北橘子街1201号。那么林春平注册的公司与这家代理公司有什么联系呢?
新华社记者 林煜:
“我现在是在美国特拉华州威明顿市的北橘子街1201号。这个地址实际上就是林春平注册的所谓新汇丰银行的所在地。然而我们在这里却发现,这是一栋写字楼,是特拉华州的商会。在这栋写字楼里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与林春平所谓的新汇丰银行有关的银行,然而巧的是,我们在这里却找到了林春平注册新汇丰银行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幸地采访到了为林春平办理注册登记的律师本人。”
代理注册公司的负责人 约翰·威廉姆斯:
“我对他(林春平)个人情况一点都不了解,从未与他交谈过,从未与他联系过,从未见过他,甚至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他可能使用过我们提供的公司注册的服务,或者使用了我们作为中间人的服务。我们通过中间人传递信息,从来没有直接联系,他肯定联系了中间人。我们是从北京的一个中间人那里收到了有关信息,以313美元的价格,我们帮助提交了公司注册申请,为其准备公司注册文件等基本服务。我们不发行股票,只是证明他是原始股东。如果公司名称有银行字样,就需要得到银行专署的批准而不是州务卿办公室的批准。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不是一个银行或者信托公司,因此不需要所要求的批准。这只是一个普通公司,可以做任何(除银行业务外)其他业务。”
关于林春平所有的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注册的办公室地址套用该律师事务所和注册代理公司地址,该负责人说:
代理注册公司的负责人 约翰·威廉姆斯:
“他(林春平)无权使用我们公司的地址作为他的公司注册地址,我们没有授权其他人使用我们公司的地址来注册自己的公司。”
由此可见,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只是林春平托人在特拉华州注册的一个普通公司,不具备经营银行业务的资质,不是一家银行,也没有实际的办公场所,是一家空壳公司。
根据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的说法,如果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1日试运行存款业务,那么这就涉嫌违法经营,触犯了美国当地法律。
另外,“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其英文全名中包含英国著名的汇丰银行HSBC字样,这是否侵犯了汇丰银行的商标权呢?
代理注册公司的负责人 约翰·威廉姆斯:
“我不知道林春平注册的HSBC这些大写字母的意义和用途。因为这几个字母缩写并不涉及商标权,但如果用它具体指代(汇丰的缩写)则会引起商标权纠纷,如果他(林春平)将这几个字解释为(汇丰)银行,那么就侵犯了商标权。我认为汇丰银行方面已经对他(林春平)发出了法律信函,我记得确实收到过要代转给他的法律文件,时间在一周或两周前。”
除了涉嫌违法经营、商标侵权外,威廉姆斯律师还透露,林春平冒用了他的签名。
代理注册公司的负责人 约翰·威廉姆斯:
“我已经向美国特勤局和财政部提交了一份报告,关于他(林春平)在北京的一个组织,未经我的授权,在他们公司的某些其他文件上挪用了我曾经授权过的文件上的签名。这个在北京的组织未经我的授权擅自在公司文件上使用我的签名。”
威廉姆斯律师表示,他已经请求美国财政部和美国特勤局去调查这件事,但是结果如何尚不明了。
至此,事件真相已经水落石出。林春平花巨资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的事件不仅仅是虚构,而且他以注册为普通公司的空壳形式对外冒充银行并试运行存款业务,涉嫌违法经营、商标侵权、盗用签名等行为,则可能触犯美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