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登记事项的监管。与安监、消防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在日常监管中督促企业在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确保证照一致。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异地经营行为的监管。将该类企业列为重热点行业企业,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着重防止危化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分离的监管风险。三是加强对危化企业进货渠道的规范。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授权,对辖区危化经营企业进行账册检查,着重对企业的日常进货渠道和采购过程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