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0年12月,荀某到工商局办理盘县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手续时,所提供的一切变更证明材料都是伪造的。执法人员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笔迹比对,证实荀某向登记机关提供变动登记时提交的公司章程、申请书、股东会议纪要等材料,都未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材料上韩某的签名也是代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