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2]55号
关于请报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工作情况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型微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201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年4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充分体现了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政策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市场主体准入,探索创新企业登记和监管方式改革,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对各地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掌握各地工商部门在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地于2012年5月25日前向总局企业注册局报送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出台文件、开展活动、具体措施和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以word文档方式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10—88650456
传 真:010—68034014
电子邮箱:qyjzdc@saic.gov.c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