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统一工作布置,最近全市增值税发票系统正在升级。您单位的增值税发票系统需要升级,请根据税务所电话通知或短信提示通知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升级手续。
企业升级需事先准备如下事项:
1)在开票系统作废剩余空白发票:无批量作废功能,需逐张作废空白发票(包括四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别提醒:货运、机动车发票需提前一天作废,否则报税数据里面没有当天作废的发票,无法升级。)
2)完成抄报税处理。(征期时,需要先完成征期抄报税,后作废空白发票,最后再进行当月非征期抄报税)。
3)打印发票汇总表(包括四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旧版开票软件数据备份。请完成发票作废和抄报税后执行数据备份;建立统一备份目录D:\Kpbak2014(如无D盘,可建立C:\Kpbak2014);
企业来税务局升级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1)携所有主分机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税控IC卡;带好企业公章。
注意:主分机开票企业需将所有机器加上读卡器带到升级现场。
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汇总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汇总表》;(先自行检查下时间对不对)
3)购买发票所需的相关资料(发票领购簿、申请单、企业公章、CA证书等);
4)监制章部位已做剪角处理的空白发票,(包括四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服务商通知书(见附件)
此次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时间紧张,请务必重视,配合做好前期工作,并准时到税务局升级。如果准备工作没做好,或者带来的资料不对,现场升级肯定不会成功,到时候还要来回跑。另外,企业如不前来办理升级手续的,今后将无法正常开具发票。
如您企业对发票系统软件操作有问题的,请拨打维护电话:
航信 962366、百旺 64857007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