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字号
字号是构成企业的核心要素,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
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这名活是企业名称的概念, 同时也点明了企业名称的作用,而企业
名称的这一标志作用主要是通过字号体现。
无论在何种情况,任何一个企业名称都存在与其他企业名称某一要素、甚至行政区划名称完
全一致,但只要字号不同,祖传公众就不会将两者误认。企业名称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
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规定,主要指字号不得相同或者近似。
一个知名企业名称,往往有一个好的字号,这一字号不仅具有一般企业名称字号的标志价值,
更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人们提起这些名称,就会联想到企业在某一领域突出的成就,联想到企业
的良好信誉和他们的优质产品或服务。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多由行政部门设立,多数企业名称没有字号,至今我们仍能见到这样的
企业名称,如: **省食品公司等。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企业名称的字号越来越重视,出现了
“四通”、 “健力宝”等 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
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为社会共知的企业字号。一个驰名的字
号,是企业多年经营的结晶,标志着企业在某一行业、某一领域内的成就。字号驰名本身同。一
个企业字号的驰名度,往往与企业的,也说明了公众对企业为社会年做出的贡献的认潜在利益有
着直接的联系视。,甚至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世界国对驰名字号的保护都非常重要。
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什么是驰名字号、构成驰名字号的标准、驰名字号的保护
范围等均未作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
社会意识不断加强,同时,冒用他人驰名字号、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益的现象增多,企业名称纠纷
时有发生,企业对保护驰名字号、保护驰名企业名称权的呼声日益强烈,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这样一种形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
定(送审稿)》中增加保护驰名字号的条款,规定经认定的驰名字号在一省或全国范围内不许他人作
相同或近似的使用。在企业名称分级登记管理的体制下,这一做法将有得于保护驰名企事业的名称
权。待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及时制定驰
名字号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对个 国驰名字号和省驰名字号予以认定。
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得。一个新奇好记、响亮上口的企业名称,可以使企业在消
费者中产生耳目一新、生动深刻的第一印象。因此, 怎样起一个有一定意义、易为公众接受的字号
已成为企业设立时投资人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目前国企业名称字号的选择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传统字号法,多使用一些吉利的字词,寓意着投资人美好的希望。常用 “福”、 “顺”、
“发”、 “隆”、 “兴”、 “瑞”、 “泰”、 “祥” 、 “仁”、 “和”、 “ 盛”、
“丰”等字,如 “瑞扶祥绸布店”、 “同仁堂药店”、 “同升和鞋帽店”等。此外,使用名山
大川、江河湖泊、名胜古迹的名称作企业名称的字号也属此法,常用的如 “泰山”、 “昆仑”、
“长江”、 “西湖”、 “长城”等等。
2、简称法,即使用制冷人名称的简称作企业名称的字号,用以表明本企业的隶属关系。现在使
用”中’、 “华”开头的字号,多属此法,如:中国国际信托公司的直属企业多使用”中信”字号;
铁道部所属企业多使用 “中铁”字号;有 “华电” 作字号的企业多是华北电力管理局的下属企
业.此外,也有从两个以上的投资人的企业名称字号中分别选择一个字组成一个新字号,或者直接采
用控股的投资人企业名称的字号作字号的。
3、字号与商标一致法,即使企业已经注册的或准备申请注册的文字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
此方法好处在于字号和商标相同,能够充分利用客户所能付出的有限的注意力,无论在日常商业活
动,还是在广告宣传活动中,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四能集团公司、健力宝集团公司名
称中的 “四通”、 “健力宝”同时是企业产品的商标。
4、译名法,即使用的字号源于外文单词,是由外文单词直译或意充而来.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
业名称注册时多用此法,常见的如 “壳牌”、 “菲力浦”、 “西门子”等。申请使用译名最成
功的例子应为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将"将Coca’Cola"译为 “可口可乐”本是音译,但在中国文
字的选择上巧妙地迎合了中国的文化,拉近与老与老百姓的距离,使产生一种认同感。
5、谐趣法,即起名不依传统和常规,追求新奇和个性,或幽默风趣,或以怪异取胜,给人留
下深刻印象。"狗不理" 应该说是这种方法的代表作。
6、围绕历史重大事件或时代热门话题起名,如"北京南巡实业公司",表明了投资人对邓小
平同志南巡讲话的支持;又如:"后九七餐厅"表明了投资人对香港九七年回归祖国后的前途充 满信心。
此外,企业有下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
字号。但由于企业名称在冠以行政区划名称时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在实际生
活中公众往往无法区分使用地名作字号和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特别是企业名称登记管
理机关核准企业以非所在地地名作字号,易引起企业名称的第一名现象。因此,企业名称登记管
理机关在核准企业使用名同时是一个行政区划的地名时,应征询该地名相应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局的意见并进行名称检索。
近几年,出现了一些企业 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申请以外文字母、字词做为企业名称字号
的新情况。这些企业多为国际上知名企业拟在我国设立的全资或控股企业,申请的字号一般是外
国投资人在国际上通用的、已为市场接受的简明的标志性字词,以使该企业的名称与投资人在世
界地投资的企业相统一。也有个别的国内企业以种种理由提出类似申请。由于现行《企业名称登
记管理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1993]
第152号)中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中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因此,在企
业名称中使用外文字母或字词作字号是不允许的。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国际交往
时,一般仅使用其翻译的外文名称,不会使用仅含有几个外文字母组成的中文名称。因此,这一
做法本身不会影响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字号的统一。国内企业不论以何种理由申请以外文字
母、字词作字号均不全适。中国语言文字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在国际上均有公论,应该说,汉字还
没有贫乏到让企业无选择余地的境况。,目前别地区、个别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核准企业名称
时核准使用外文字母、字词做字号的企业名称,这种核准行为属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的无效行政行为,应予以纠正。
企业所起字号应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经于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两度发文, 纠正海南等地企业使用"联邦"
字词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是指由若于具有国家性质的行政区域(有国、邦、州等不同名称)联
合而成的统一国家。在这种国家政治体下各成员国有自己的宪法立法机关和政府,联邦刀有统一
的宪法、立法机关和政府,国际交往以联邦政府为主体。这种国家政治制度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
国家政治体制是截然相反的,因此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这一有特定含义的政治名词,是与我国宪法相
违背的,可能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是不能允许的。
企业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这一要求是与企业名称的保护原则相联系的。如一个企业
用行业字词作字号,则无法区分在一个具体的企业名称中哪些字词是字号,哪些字词是字号,哪
些字词是行业或经营特点,致使公众对企业的业务范围发生误认。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机关对这一
要求的掌握,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如申请叫"航天工业公司",则"航天 "不能认定为字号,
因为公众一般理解会将"航天工业"理解为一个具体的行业,而其名称中行业字词"工业"表示
的企业业务范围,却可能并不包括有关的航天工业。项目申请叫"航天房地产公司"则可以认定
"航天"为企业 名称中的字号,因为不存在"航天房地产"行业同这一名称中的行业字词是"
房地产",公众可能产生误解。
此外,对一些词义较明确,在企业 名称中使用,特别是与行为字词边在一起使用可能会引
起使用歧义的字词做字号,应从严掌握,在核定名称是需特别慎重。如一个旅行社申请以"环球
旅行社"作为名称,如该企业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类旅行社,可以从事组织国内游客赴境外旅
游和承接国外团组赴境内旅游,则使用上述名称应是没胡问题的,也是名副其实的。但是如果该
旅社是一类社,其业务仅限于从事国内旅游,使用上述名称 则"环球旅行"会使公众对该企业
产生错误的认识,叫环球旅行,实际却不能走出国门,因此,使用环球字号是不恰当的。又如,
期货经纪公司中申请使用"芝加哥"做字号,由于在目前我国禁止期货经纪公司从事国际期货经
纪业务,而芝加哥是美国一具世界著名的期货交易所的所在地, "芝加哥期货"将使公从产生该
公司能够从事国际期货"芝加哥的期货"的买卖经纪业务的错误认识,因此也是不适宜的。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的,应提交投
资人签字的同意书;外商投资企业 如使用外国公民姓名作字号,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这一规定实质上是一种限制性规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变进程 ,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由单一所
有制逐步转变为单一所有制、混合所有制并存,申请使用投资人的姓名做字号的要求越来越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不再就使用自然人姓
名作字号的问题单独做出规定。虽不现地规定,但是由于企业法人的和自然人同为民事主体,企
业法人的名称亦不能侵犯自然人的名称权,因而企业在申请使用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时,应提交
该投资人签署的同意使用其姓名做字号的书面材料。申请使用非投资人的自然人姓名做字号的,
亦应提交该自然人签署的同意使用其姓名作字号的书面材料。
企业名称也是一种社会文化,它充斥着街头巷尾和种社会传播媒介,折射出企业投资人的文
化层次和志趣倾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访华的健康度。因此,企业在确定名称时应符合整个
社会精神文明的要求,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亦应反对使用殖民奴化色彩和腐朽封建意识厚以及格调
低下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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