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设立上海代表处所需材料概况 一、申请书(1份原件) (1) 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用公司正式信纸抬头纸打印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 (3) 内容包括代表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首席代表姓名、期限(三年)、母体公司名称、公司董事长姓名、公司经营地址、公司联络方式。二、任命书(1份原件) (1) 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用公司正式信纸抬头纸打印、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
三、首席代表简历、身份证明及照片 (1) 首席代表简历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际、学历、工作经验等 (2) 学历及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 (3) 身份证明:外籍人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当地身份证及回乡证或台胞证复印件;获国外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需护照及海外长期居留证复印件;国内人员需身份证复印件及指定机构推荐 (4) 2寸证件照8张 四、公司注册、开业合法文件 (1) 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开业一年以上 (2) 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复印件,美国公司需提供州政府良好证明(3) 香港公司还需提供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出具的“转递专用章” 材料五、银行资信证明 (1) 银行正式信纸抬头纸打印,银行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原件 (2) 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开户日期、信誉评价,有效期为签发日起半年 六、办公地址文件 (1) 须在外经贸委认可的涉外办公楼或宾馆内 (2) 租房合同复印件(期限在一年以上),由首席代表签署 (3) 《指定办公场所》证书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 (4) 提供由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驻在证明原件 七、企业情况介绍 (1) 内容包括经营范围、员工人数、营业额、海外分支机构、在华业务联系单位(2) 上海代表处未来业务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