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度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年检报告书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类型: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登记机关 :
填报日期 :
注:分支机构应在“□”中打“√”,选择分支机构类型。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违法及相关情况申报
一、企业参加工商年检是企业按年度申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检查的一项法定义务。
二、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报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查处,且将作为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负责人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1、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分支机构名称;
□2、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分支机构经营场所;
□3、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负责人姓名和居(住)所;
□4、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及方式;
□5、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已注销、被吊销、撤销或失效;
□6、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具体违法行为及相关情况:
注:分支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及相关情况的,应在“□”中打“√”,并作详细表述。
企业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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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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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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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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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基本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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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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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互联网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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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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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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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被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指定代表人或者被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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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确认并承诺,本年检报告书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提交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因失实而产生的法律及相关责任。
负责人签章: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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