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闵行区出台了《关于培育扶持闵行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登记成立以公益性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和涉农社会组织,其注册资金最低从原来的5万元降低至1万元;并根据其规模大小,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在经费方面,对于已实行分离改革、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团体,区财政将每年给予3万至5万元的经费补贴;对于自己租赁办公用房的社会组织,每年给予2万元的房租补贴。